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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离婚案件(我们又办了个“拧巴”的离婚案子,这才是法师的常态)
被告,原告,律师律师离婚案件(我们又办了个“拧巴”的离婚案子,这才是法师的常态)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原告:黎某,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沈辉,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龙承仙,四川循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刘某,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某
委托诉讼代理人:贺某
基本案情:
原被告双方系自由恋爱,于2017年3月办理结婚登记,暂未生育子女。婚后双方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双方因价值观念及相处模式的差异时常发生争吵。2020年7月,两人再次发生激烈争吵后两人一致分居两地,由于两人无法就离婚事宜协商一致,原告遂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承办律师与原告黎某进行了细致沟通,原告表示两人夫妻感情虽已破裂,但毕竟夫妻一场,不想把事情闹得太大太僵,希望能与被告和平的协商处理。故,承办律师多次与被告及被告律师协商,被告多次表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同意离婚;或者在协商时同意离婚,承办律师已就离婚事宜拟写好离婚协议,但随后被告便反悔。期间,原告也曾出现反悔的情况,认为不想逼迫被告等。在协商过程中,承办律师还与原告多次沟通财产情况,为财产分割做准备,但由于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庭审时均同意本案不就财产做处理。
调解结果:
原告黎某与被告刘某自愿离婚。
律师点评:
离婚案件是相对简单但却复杂的案件,因为婚姻往往参杂着人的情感,剪不断,理还乱,故而很难严格教条的按照法律的条条框框来处理。本案中原告基于与被告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想离婚,又因念着曾经的夫妻感情而不愿闹得太僵,这在离婚案件也是比较常见的现象。对律师而言,处理此类案件只用法律技术很难很好地完成,更多的还需要我们具备较强的同理心和足够的耐心,愿意倾听当事人说话,尊重当事人的反复无常的变化。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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