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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做二不修(合肥市自建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哪些?官方回复来了)
房屋,自建房,危险一不做二不修(合肥市自建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排查哪些?官方回复来了)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答:房屋安全责任人应当对房屋使用安全承担下列责任:(一)按照房屋规划设计用途合理使用房屋;(二)检查、维修养护房屋;(三)装修房屋不得危及被装修房屋和毗邻房屋的使用安全;(四)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委托房屋安全鉴定,并及时治理房屋安全隐患;(五)采取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房屋安全。
十六、合肥市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如何进行分色标识?
答:合肥市按照四色标识对全市城乡自建房进行分色标识,实施挂图作战。即按照自建房危险性等级逐一建档造册,建立自建房安全隐患数据库和分布图,标识“红、橙、黄、绿”危险等级。具体为: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以及社区网格员在初步排查阶段,根据了解掌握初步信息,对初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在小程序录入时将房屋危险等级标识为黄色,并提出橙色或红色建议;街道组织建筑结构安全方面专家,对标识为黄色危险等级自建房全覆盖核查,在小程序中筛选审核判定出橙色,并提出红色建议;县(市)区住建部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小程序中将街道标识的橙色房屋审核筛选出红色,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安全鉴定;市测绘院根据小程序录入信息和矢量位置,分色汇总标识在一张电子地图上,实施挂图推进、建账销号。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徐琪琪
编辑 彭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