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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人(揭秘当代盗墓术:高度职业化,河南、陕西、山西已形成高危地区)
文物,团伙,淮南市盗墓人(揭秘当代盗墓术:高度职业化,河南、陕西、山西已形成高危地区)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暴利的暗黑产业链条
从组织到盗掘、再到运输和销赃,这是一条充满暴利的黑色利益链,且环环相扣。
盗墓者一旦在豪华墓葬中得手,获利十分惊人。2015年,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历时9个月破获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涉文物案,甚至被称为“新中国最大盗墓案”:单案控制犯罪嫌疑人数、追缴被盗文物数量最多的案件,打掉盗掘犯罪团伙12个,控制犯罪嫌疑人225名,追回文物2063件,经专家估算市场拍卖价值高达人民币逾5亿元。
这些被盗文物中,包括了珍贵的玉猪龙、勾云形玉佩、马蹄形玉箍、方形玉璧等,涵盖了新石器时代直至清代的1168件(套)文物。辽宁省朝阳市公安局端掉10个盗墓团伙之后,将这些珍贵文物悉数追回。
这是一个规模齐整的盗墓链条:10个盗墓团伙成员中,有被称为“祖师爷”的姚玉忠。姚为盗墓团伙核心人物,浸淫于盗墓30多年的他,被称为“祖师爷”“关外第一高手”,自称会“看山”以及通过看风水星象来“锁定”盗墓地点。盗墓团队中,还有资深考古人员刘某、监守自盗的遗址抢救性挖掘技工邓某等4名公职人员,更多的是负责埋头刨挖的农民。
此外,拥有文物收藏证、经营文物店铺的出土文物贩子,给盗墓团伙“掌眼把脉”坐地收赃,使得盗墓团伙从盗掘地下文物,逐渐形成非法文物交易链条。据当时媒体报道,文物贩子李某经营着两家古玩店,他借着自己“喀左县文博协会会长”的身份从事非法文物交易,常常第一时间赶到盗掘现场坐地收赃。李某等文物贩子的存在,使得盗墓团伙盗挖到的文物出手速度非常快,文物出手的价格以数十万元居多,最高的是一个玉猪龙,价格高达320万元。“文物出手的速度不但快,还往往短时间内就被多次转手。”当时负责追赃办案的朝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刑侦大队民警蔡炳辉曾对媒体讲述,一个有双龙图案的金簪子,就被从阜新卖到了抚顺、又从抚顺卖到了太原。
(2011年1月,陕西西安市公安局民警在一处盗洞口查获的作案工具。图/IC)
在整个黑色利益链条中,不同角色往往对应着不同的获利,但风险并不对等。山西省公安厅打击文物犯罪临汾办案中心负责人韩智慧介绍,在整个盗墓作业中,“苦力”最辛苦,但所得最少,一般盗掘一座古墓只有几百元的报酬,墓里如果出“大货”,他们会分得多一些。这些人是整个黑色链条中最“廉价”的前端环节。然而,一旦被抓获,往往他们承担的刑事责任却是最重的。韩智慧介绍,在公诉阶段,这些“苦力”与盗墓的组织者承担的都是一个相同的罪名,即盗墓。按照量刑标准,挖一座古墓就要被判5年有期徒刑,而这些“苦力”往往就是冲着赚点“小钱”,根本没有意识到这是犯罪。
受访的警方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被盗掘的文物都是有专人进行销赃,这些文物贩卖者掌握着多条渠道,与一些收藏圈交往密切,甚至可以根据藏家的爱好,比如对青铜器或玉石器的特殊需求,进行“私人订制”式的“淘货”。
这些被盗掘的文物随着利益链条的加长,价值也呈几何式增长,越到末端暴利越大。淮南市寿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长沈军,此前曾参与侦破一起针对淮南厉王刘长墓的盗掘案件。淮南厉王刘长是汉高祖刘邦少子,只活了24岁,其子为著名的淮南王刘安。该墓葬中有金缕玉衣,青铜器和玉器。沈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其中两块玉,盗墓者第一次出手时开价是60万元,最后玉器被一个江浙商人以120万元价格买去,一直珍藏不愿出手。当公安机关追缴文物的时候,已经有人为这两块玉出价2000万元。
另据淮南市公安局相关人士介绍,淮南武王墩被盗的一对青铜老虎,在黑市第一手价格是2000万元,第二手过可能就上亿元。该墓被盗的虎座凤鸣鼓、编钟估价都以亿元计。
暴利之下,趋利的盗墓分子往往顶风作案,一些盗墓者以此为生,这也使得盗墓者即使服刑,出狱后重新犯罪的几率也很高。
“现在是恶性循环。”沈军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这些年公安机关一直在严厉打击盗墓犯罪,但盗墓者仍然难以禁绝,这使他深感忧虑。据沈军观察,在墓葬资源丰富的农村地区,“靠山吃山”的思维仍然盛行,一些法律意识薄弱的村民有一夜爆富的心态,在利益驱使下往往会铤而走险。一些盗墓“老手”则以此为生,他们认为盗墓与技术活一样,是一种专业技能,不用就是浪费。
此前,淮南警方抓获的一名资深盗墓贼就曾在狱中放言,他看中的一座古墓葬,是他心中的“紫禁城”,如果文物部门不采取考古发掘,他出狱后第一件事就是将这座古墓盗了。
受访的警方人士有一个共识,即打击盗掘古墓犯罪,关键在于斩断利益链,然而这并非易事。
暴利甚至会引发盗墓团伙间因分赃不均而发生“黑吃黑”事件。在武王墩盗掘古墓案中,随着倒卖文物犯罪嫌疑人陆续到案后,淮南警方通过审讯发现,倒卖的文物与盗掘出土的文物在数量、种类上有较大出入,盗掘古墓犯罪嫌疑人在对盗掘文物的供述上也是遮遮掩掩、自相矛盾。
随即,专案组调整思路重新提审盗墓嫌疑人,经过近一个月的审讯,一个“案中案”、“黑吃黑”的意外情况逐渐浮出水面。据安徽和县籍盗墓犯罪嫌疑人供述,其在盗掘武王墩古墓过程中认为,团伙成员多为河南籍、淮南籍,担心后期分赃时会对自己不利,于是纠集同乡来到淮南,在盗墓中途利用夜色掩护,将存放在孙某家中的四件木质文物盗走,藏匿在和县家中,后通过江苏溧阳籍、昆山籍、上海籍人员将文物倒卖至昆山一艺术品拍卖公司。随后专案组立即前往江苏溧阳、昆山及上海对嫌疑人进行抓捕并追缴被盗文物。
(2014年3月,湖南常德临澧县公安局破获一起跨省盗掘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九里楚墓群案。犯罪嫌疑人使用的作案工具。图/新华)
在山西“6·15”陶寺北墓地系列盗掘古墓案中,张立斌是最早发现有墓葬的人。张立斌会探墓地,于是纠集了一个五六个人的盗墓团伙进行盗墓。2014年,张立斌卖出了第一坑货,团伙成员每人分得30万元。盗墓来钱快,这引起当地人张小建的觊觎。张小建逼着张卫斌和他一块合作盗墓。山西省公安厅打击文物犯罪临汾办案中心负责人韩智慧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到了后期,张小建几乎垄断北墓地的“盗墓权”。此后张小建又组织了一帮人在当地进行大规模盗墓。由于利益分配不均,团伙开始分裂,逐渐分化为15个团伙。
暴利犹如一张贪婪的大网,一些公职人员也沦为盗墓者的保护伞。据临汾警方透露,“6·15”案件中有9位公职人员沦为盗墓团伙的“保护伞”,其中就有陶寺派出所所长和当地一名刑警中队长。
山西省公安厅刑侦总队相关负责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结合长期积累的丰富经验,山西省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黑色利益链,可以概括为是“三追一挖”“四不放过”。三追一挖,即追逃犯、追文物、追资产和深挖犯罪、铲除保护伞;四不放过,即在逃人员不到案不放过、被盗文物不追缴不放过、犯罪分子的经济基础不摧毁不放过、犯罪“保护伞”不铲除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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