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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教育信息网(孝感市教育局局长季云堂做客《在线访谈》)
学校,学生,孝感孝感教育信息网(孝感市教育局局长季云堂做客《在线访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3.加快教育项目建设。充分整合城区教育资源,加快推进孝感城区学校建设,增加各学段学位,确保城区义务段每一名学生都有学校就读。“十二五”期间,市直投入3.8亿元,新建了丹阳中学、玉泉小学北京路校区、褚赵学校,增加初中、小学学位近5000个。先后完成市实验小学、玉泉小学、楚环中学等8所中小学校改造,改善办学条件。今年,市实验小学城际校区开始招生,大大缓解了东城片区的招生压力。
4.进一步加大教师交流力度。近几年,市直与“三区”7所农村学校建立校际联盟,实现了教育教学一体化管理。通过结队帮扶联盟、送教下乡、走教等形式,组织2683名骨干教师、“启明星”校长(教师)到农村交流支教。组织名师到农村小学定期指导教育教学工作,开设“名师‘1 X’同步课堂”,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
5.做好防流控辍。常抓防流控辍工作,广泛开展“普九”宣传,实行政府、教育双线双责防控机制,坚持流失生报告制度、集中走访劝返制度、部门联动制度。组织实施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初中三年巩固率的专项督导检查,巩固和提高普及程度。
(三)招生情况
1.近几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年招收新生数和增幅趋势。近4年来,城区小学每年招收新生在5000人左右,初中每年招收新生也在5000人左右,相对稳定,但逐年递增;孝感城区小学新生人数每年年均增加309人,平均增长率为6.7%;孝感城区初中新生每年年均增加83人,增长率为1.74%,合计每年平均增加391人,增长率为4.02%。新生人数每年递增,但学校没有增加,所以各学校招生压力大。
2.2015-2016年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新生中随迁子女占比情况。2015年,孝感城区小学招收的5139名新生中,有1250人是随迁子女,占比为24.3%;城区初中招收的5041新生中,有1067人是随迁子女,占比为21.2%。2016年,城区小学招收的5279名新生中,有1750人是随迁子女,占比为24.3%;城区初中招收的5270名新生中,有1267人是随迁子女,占比为24%。可见,孝感的城镇化水平在不断提高,随迁子女占比在不断提高。
3.招生类型和资料审核
居民子女:户口本、学生父母(法定监护人)房产证。
孝感城区随迁子女(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和人才引进、招商引资、军人等4类人员共同居住、生活的子女),入学按《孝感城区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4.招生流程及时间
(1)报名登记。8月15—19日,学生到学校登记,并填写《2017年孝感城区中小学招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学校依据家长提供的材料,按招生类型分类登记。
(2)审核认定。8月20—24日,学校依据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机构)审验家长所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3)招生录取。8月25—26日,市、孝南区、高新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所属中小学上报的新生名单进行审核。8月27日,各中小学张榜公示录取新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4)报名入学。9月1日,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
孝感新闻综合广播主持人张剑南
主持人:每年开学初,关于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投诉举报是个热点。即将开学了,请问中小学校的收费项目有哪些?
季云堂:今年以来,省物价局、省教育厅分别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鄂价费【2017】5号)等文件,对教育收费进一步进行了规范。
(一)收费政策。从2017年春季学期开始,统一对城市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进入指定的城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其收费与城市居民子女执行同一政策。实现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的统一。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提供寄宿生补助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民办教育的学费、住宿费管理由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全部改为由民办教育机构自主确定学费标准,即实施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制定或调整学费标准,由原来按学校类别和隶属关系报教育收费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改变为由民办学历教育学校自主确定学费标准,同时按属地原则实行告知性收费备案。实施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助学机构、民办非企业培训机构等)继续由民办学校自主确定收费标准,不再办理收费备案。
(二)收费项目。学校收费分为三类,①事业性收费,如学费(保教费)、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物价部门有关政策执行;②服务性收费,只有一种即伙食费,必须坚持自愿和遵循非营利原则收取费用;③代收费,如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中高考考试费、高考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军训服装费,按照“据实结算”原则收取,对教科书费、教辅材料费据实结算后,按照“多退少不补”原则执行。
1.住宿费:不得向农村中小学寄宿生收取住宿费,城市中小学寄宿生住宿费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2.教辅资料费:按照“一课一辅”要求,自愿购买,据实结算。
3.中考报名考试费:90元/生,包括文化课考试、体育考试和实验技能考试;
4.基本医疗保险费:标准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150元/生执行。
5.空白作业本和寒暑假作业本费:从2017年春季学期起,学校不再提供空白作业本和寒暑假作业本。寒暑假作业纳入“一课一辅”,空白作业本,由学生自行购买。
6.学生奶、学生平安险、校服和小学生在校托管服务等应严格按照自愿参与的原则办理。
主持人:一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不断学生资助力度。请您介绍一下我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主要政策。
季云堂: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为保证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我市已建立健全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完整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了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我市主要的学生资助政策有以下几个方面:
1.学前教育补助金资助。对3-5岁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实施资助,包括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或纳入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孤儿、烈士子女、残疾幼儿以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子女,资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
2.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即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制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小学生1000元/生/年、初中生1250元/生/年。
3.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资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标准为2000元/生/年。
4.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国家政策规定,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的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资助。助学金标准为2000元/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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