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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职业学院(2022年内蒙古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包头,岗位,人员包头职业学院(2022年内蒙古包头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第二阶段:其他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30日9:00~7月4日14: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7月4日24:00。
2.报名须知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vtc.cn),从“人才引进”入口进入,每位应聘人员须实名注册报名账号,且每人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完成注册、登录,选择应聘岗位,查看岗位详情,然后点击“在线投递简历”,完成报名。报考人员需签署并上传《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否则不接受报名。请各位考生按照考试时间和包头市青山区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2)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不按照要求填写或上传资料的将无法通过审核。报名需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必须一致。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本科、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所从事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我院将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5)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要求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版)专业目录,如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并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务处盖章)。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资格复审小组作出决定。
(7)对于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资格初审
1.学院严格按照《岗位表》上岗位要求的相关信息和招聘公告所列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应聘者应上传有关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有关资格证书。
2.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通过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笔试
1.笔试时间:2022年7月9日上午9:00;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从学校人才引进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疫情防控承诺书、考生诚信承诺书参加笔试);
3.对于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高层次人才符合条件者无需笔试,直接由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经学校党委同意后报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4.其他应聘者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数与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与之比)为1:3。无人报考的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会研究批准后,或降低开考比例,或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5.笔试实行百分制,采用闭卷形式进行,由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自行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报名人员须具备的写作等综合能力,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方针政策和师德师风等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40%;
6.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范围的初步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考核;
7.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7月11日下午15:00。
2.资格复审地点:包头职业技术学院建华路校区明德楼405。
3.参加复审的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到包头职业技术学院进行资格复审,由学校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和相关部门协同审核。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进行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请自行从学校人才引进网站打印本人的《包头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正反面打印),无法提供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5)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3.资格复审重点查验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可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5.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面试时间初步定于7月13日上午,如有变动,将在包头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请及时关注。
(六)面试
(1)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4名考官从校外聘请,3名考官由本校人员担任。
(2)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是否具备任教的基本素质,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占总成绩权重的60%。
(3)试讲由考生根据自己报考岗位专业,选择与报考岗位专业相近或相关的内容进行讲解,题目自定。试讲时,要求中文普通话讲解,使用粉笔板书教学,不提供电脑、投影等设备。
(4)面试环节使用统一标准的评分表,考官组根据应聘者试讲情况进行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值,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试讲成绩现场公布。
(5)试讲时,实际到场参加试讲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试讲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试讲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应聘人员的试讲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如果同考官组试讲的考生仅为1人时,该考生的试讲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6)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 面试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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