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挑三拣四的意思(延长产假是好事儿,但还有一些问题要注意到)
女性,企业,产假挑三拣四的意思(延长产假是好事儿,但还有一些问题要注意到)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最近北京修改了《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这条例里边,最耀眼的存在就是原来产假三十天,现在产假六十天。同时男方这时候还有陪产假,陪产假是十五天。这听着,形势一片大好,最开心的是体制内的女性。国家的单位一般情况下在这种事情上会按照规定全额做到。而在企业工作的女性纷纷叹气,说这不是把自己往家庭里挤吗?产假说起来有这么长,但是企业能答应吗?
确实,一直以来,女性生育问题都是企业非常担心的问题,女性能不能放心生孩子,就在于生孩子这个阶段,周围的环境能不能让她放心。从我听到的实例来看,我觉得这对于在企业的女性并不是一个好事儿。我觉得北京应该重视起来在企业工作的女性的法律权利,或者说北京可以出台一些政策,比如为聘用婚龄女性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税务优惠。
同样作为一名女性,虽然我个人在体制内,但是周围的亲朋好友,不少女性都没能进体制。体制内的工作竞争很大,不是说每一个女性都能顺利地进入政府部门工作,或者事业单位工作。多数的女性还是在企业工作。我外地朋友的工作案例让我难受至今。她在一家不大不小的设计公司里做行政,本来计划是不怀孕的,也在这家企业里兢兢业业做了三年。到第四年的时候婚内意外怀孕,这时候她的想法变了,就打算留下这个孩子。怀孕了之后,原本对她的工作还挺满意的企业老总,对她开始挑三拣四。意思是说她在面试的时候明确说了自己五年之内不考虑怀孕的,现在怀孕了是她不守约定,所以应该自动离职。
怀孕了之后家庭开销压力大,如果怀孕的时候辞职了,等生完孩子再出来找工作,那么这个岗位肯定是要被别人顶掉的。她带着吃奶的小宝宝怎么出来找工作,到时候婆家都会拦着不让她出来工作,让她带孩子。如果她没了工作,他们家庭的生活水平会直线下降,而她这辈子很有可能将无法再有如今的职位和收入,也很有可能再也没有事业。
她不想走,按合同来说她也可以不走,当年对老板的承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她可以保住这个职位。但老板一看她不走,就天天没事儿拉着她开会,每次都要她坐在老板最近的一个位置,当着她的面儿吸烟,冲着她吸烟。对,没有看错,就是吸烟。因为她不主动离职。老板不能辞退她,另外也不想给失业金。这就是企业职场的残酷。
我说这案例或许不是单个的,在北京乃至全中国大大小小的企业里都存在。有些企业里都存在着互扇耳光、羞耻文化,更别说这欺负孕妇了。我恳请社会能保护孕妇的权利,不能孩子想让她们生,就逼着她们放弃工作吧。如果是这样的话,来年的国考,或者今年的国考将会有更多的女性参与。因为女性如果想保事业家庭双丰收,就必须进入体制,在体制外,现在三胎政策开放,是没有办法安心生孩子的。那体制内,能塞得下这么多女性吗?
如果塞不下的话,女性又不愿意放下事业,又想让她们生孩子,那就要整改一下企业的用人问题。企业不是国家,做企业的老板多数是为了牟利,不是做慈善的。怎么让这些企业心甘情愿收下育龄女性,不害怕育龄女性“三胎攻击”,这是北京该去考虑的。我们既然能做到让企业心甘情愿地收下残疾人,为什么就容不下育龄女性呢?有些企业最担心的就是把女性招进来了,女性进来之后马上怀孕,休完产假立马辞职。什么活没干,就是来这儿吃福利的。那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考虑休产假的生效日期,比如说在企业工作满两年之后怀孕,那么产假就全给休息,全给发工资,什么生育险及生育福利都给齐全。如果不满两年,但是一年以上,那就发基本工资的一半。如果不满一年,那就无薪休产假,保留岗位但可以根据情况申请延长产假,但给交生育险且可以领生育津贴福利。这样的话,在企业工作的女性局面应该会好一点,企业应该也不会那么抗拒适婚育龄女性入岗。
当然,上面只是我站在女性角度里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但个人感觉这是一个方向。粗暴的解决只会换来更严重的两性对立,这也是所有人都不想看到的结果。愿国泰民安,愿生孩子不再是女性一生坎坷的起点。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上一篇:条式水平仪(条式水平仪怎么校准,条式水平仪校准过程)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