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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食安(黄龙县检察院开展“爱国为民 保食安”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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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豆芽是深受消费者喜爱且食用量非常大的蔬菜之一,营养价值全面,风味独特、口感脆嫩。然而,一些不法商贩为了让豆芽生长快、卖相好,竟在生产豆芽的过程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4-氯苯氧乙酸钠或6-苄基腺嘌呤,相关报道也屡见不鲜。
为了让黄龙市民打消顾虑,放心消费,10月26日,黄龙县检察院以开展“爱国为民 保食安”专项活动为契机,以提升“九率一度”为目标,对黄龙县境内销售豆芽商户是否依法经营进行初步调查。
黄龙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提前摸底,多渠道了解黄龙豆芽市场的情况。黄龙市场上销售的豆芽全部来源于大荔、蒲城,确保了县区豆芽监督抽检全覆盖、无遗漏。
在调查的过程中,黄龙县检察院邀请专业部门对县域内农贸市场,超市等食用农产品经营场所所经营的豆芽、蔬菜、水果进行了快速抽检,尤其对豆芽的进货渠道、检验证明、销售台账等情况做了详细的调查。调查结果令人欣慰,所抽检的豆芽、菜品、水果等农副产品全部达到食品安全标准。
“爱国为民 保食安”专项活动开展以来,黄龙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先后深入饭店、超市、农贸市场、学校等场所进行线索摸排,对发现的涉及影响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检察公益诉讼办案规则进行立案调查,并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份,督促其依法履职,目前对发出的检察建议各相关单位已积极整改。
下一步,黄龙检察院将继续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农贸市场、超市、餐饮单位为重点,督促相关执法单位依法履职,对发现的问题做到持续跟踪复查,全面保障黄龙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文字:王 旭
黄龙检察新媒体工作室出品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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