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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公制礼作乐_周公制礼作乐时间
周公,礼乐,文化周公制礼作乐_周公制礼作乐时间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这里说得非常明显,有诸侯朝觐天子之礼,有诸侯之间聘问之礼,有丧祭之礼,有饮酒之礼,有婚姻之礼;无论是天子与朝臣,或朝臣之间,或人与祖先,或长幼之间,姻亲之间,男女之间,都是需要“礼”来规范的,礼制的制定和推行,便是为了“礼治”,是以礼为规范来规定人的“合礼”行为,制礼,是“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自来也”。人与人之间,人与群体之间,人与神祇之间等,都需要有相应的礼仪规范,没有礼义规范,便会发生混乱,而要避免混乱,就必须有礼制。人有礼,方有“貌”;国有礼,方有“范”;族有礼,方能定尊严。无论是家庭、宗族,或是国家,皆是由礼来划定等级尊严的,有秩序,才有稳定的社会生态,才能避免混乱。其实,周公制作礼乐,旨在让礼乐兴,秩序定。
魏晋时的阮籍说:“礼踰其制则尊卑乖,乐失其序则亲疏乱…… 礼治其外,乐化其内,礼乐正而天下平。”(阮籍《乐论》)很明显,礼用于划分尊卑等级,乐用于调和亲疏情感,一个是外在的管理,一个是内在的感化。所以,“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揖让而治天下者,礼乐之谓也。”《周礼•地官•大司徒》 王国维在论述周代礼制时明确指出:“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合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民以成一道德之团体,周公制作之本意,实在于此。”(王国维《殷周制度论》)总之,周公“制礼作乐”的实质是以一套系统的礼仪符号,来确定尊卑长幼、亲疏远近的等级关系,这其实是与血缘宗亲关系,以及贵族专权的家国体制是相统一的,“政治”转变为“礼制”,“政治——军事”的统治方式,转变为“家族——血缘”为基础的礼乐制度管理方式,文化思想制度与宗法级制度紧密地统一起来,礼所颂扬和维护的,就是“家——国——天下”一体化的以周王室为权力顶端的统治秩序。所以,周公“制礼作乐”对殷商思想的革新和扬弃,是中国古代最具影响力的重大文化变革。
第三,周公“制礼作乐”所涉及的主要变革内容
周公“制礼作乐”远不止于礼与乐方面,其实,是包括文化、思想和制度等方方面面,这是对殷商文化思想和制度方面所进行的全面的变革,是古时文化思想方面最具影响力的巨大变革。周公通过对礼乐制度的革新,促进各项典章制度、伦理规范和道德观念等方面的变革,以达到了对周朝“经国家,定社稷,序人民,利后嗣”的优化管理功能。
首先,对神灵的崇拜转向了对祖先的崇拜。
周公“制礼作乐”促成了一项非常重要的变革,那就是周人不再像殷人那样重视对神灵的崇拜,不再那么执着于通过祈求来得到福祉,逐渐转向了对祖先的崇拜,即通过祭奠过世的祖先来祈求庇护,同时也通过敬奉祖先来表现孝道。
远古时,氏族社会的演进促进了父权制代替了母权制,原始家庭制度逐渐变得清晰、稳定,先民们不但于长辈在世时对长辈进行孝敬,而且,对于逝去的长辈们,即祖先们,也坚持尽孝道,同时,先民们还相信,其父亲家长或氏族中前辈长者的灵魂可以庇佑本族成员,会在另一个世界通过某种神秘的方式赐福儿孙后代,因而,开始祭拜、祈求其祖宗亡灵保佑子孙后代,形成了不同于祭祀神灵的新的信仰活动,形成祖先崇拜。
祭 祖
祖先崇拜取代神灵崇拜,这是一项重大的变革,因为祖先崇拜不再是对于原本是不能征服不能认识的自然或社会的神秘力量的崇拜,而是将本族的祖先神化并对之进行祭拜。祖先崇拜不是盲目地向不知解的超自然神灵的崇拜,而是对曾经与崇拜者生活在一起的先人的敬奉。祖先崇拜具有本族认同和异族排斥,崇拜者与被崇拜者显得更亲近。而且,在祖先崇拜中,先民们相信其逝去的祖先有活着的魂灵,有神奇的超凡威力,能与后世族人进行沟通互感,并庇佑后代族人;还有,在祖先崇拜中,不再用动植物等图腾象征或生殖象征等来作为其氏族部落的标志,而是以其氏族祖先的名字作标志。周公“制礼作乐”,强调对祖先尽孝道,一方面,强调长辈们在世时,要尽孝心,要孝敬;另一方面,当长辈们过世后,也要敬奉,要祭奠,要祈求祖先的护佑。由此,便使古代宗教从自然崇拜上升为人文崇拜,祖先作为崇拜对象,自然是比原本的神灵要亲近得多,他们不再是未知的神秘世界,他们是曾经和后辈们生活在一起的人。后辈们相信,他们的长辈去世后,灵魂还活着,会在另一个世界保佑后辈们,崇拜的对象从神变成了人,而祖先却成了神,成了在世后辈们的保佑者。
其次,由鬼神文化转向了礼乐文化。
神灵崇拜转向祖先崇拜,相应的,以鬼神文化为主导的文化形态便渐渐转变为以礼乐文化为主导的文化形态。从殷商到周代,就是实现这一转变的历史节点。《礼记·表记》云:“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在殷墟卜辞中,可以看到殷人对于神灵的非常仔细的虔信精神和祭祀仪式,而一些殷商古迹的发现,甚至让人了解到,殷商有以活人来祭祀神的残酷仪式,《封神演义》所描写的商纣王的残暴,并非完全是虚构的。当然,殷商的虔诚也好,活人祭祀也好,都没有保证商王的国祚长久,这不得不引起后代政治谋略家们的深思。
周初统治者文王等,吸取商纣“祀残民而亡”的历史教训,到了武王之后周公摄政时,更是大肆张扬礼仪,在祭祀制度中注入了“敬德保民而王”的礼乐核心内涵,对人伦的重视取代了对神灵的重视;对礼的尊奉,胜过于对神的敬畏。在以血缘氏族为基础的宗法制下,西周社会确立了周王室贵族统治制度,而宗族的等级关系影响了政治结构,“家国同构”的社会形态形成了,作为宗族单位的“家”与作为政治形态的“国”具有同构,政治上的君权至上是以宗族上的“父权至上”为支撑的,同时也是以嫡长子继承权为根基的。所以,维护宗法和政治体制的礼乐文化便取代了鬼神文化,在制度上发挥其主要的影响作用。
在礼乐文化中,祖先的地位大大得到提升,可与天相配,对周礼是深入研究儒家创始人孔子已经看出了周朝礼乐文化中祖先地位提高状况,在《孝经•圣治章第九》中,孔子说:“天地之,人为贵。人之行,莫大于孝,孝莫大于严父。严父莫大于配天,则周公其人也。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祀祖配天,将祀祖与祭天并列,这显示了神灵文化的权威下降,而人伦礼乐文化的地位上升,祭祀祖先显得非常重要了。
与此相应,伦常道德也比敬神的原则显得更为重要,以往所重视是仔细规范的祭祀神灵的仪式,而周时,孝悌观念却成了最重要的,成了所有人都必须尊崇的伦理原则。周公在论述君修“九德”(《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中记载的九德:“心能制义曰度,德正应和曰莫,照临四方曰明,勤施无私曰类,教诲不倦曰长,赏庆刑威曰君,慈和遍服曰顺,择善而从之曰比,经纬天地曰文。”)时,将“孝悌”是列在前面:“一孝,孝子畏哉,乃不乱谋;二悌,悌乃知序,序乃伦,伦不腾上,上乃不崩。”(《逸周书•宝典》)在周公制定的礼乐文化中,“孝悌”为立国之本,而祭祖则为教孝之道。祭祖既是行孝道的方式,也是对后辈进行孝道教育的非常有效的途径。《礼记•祭统》曰:“夫祭,其教之本与!是故君子之教也,外则教之以尊其君长,内则教之以孝于其亲。”周人对祖先祭祀活动的重视大大提高了,相比之下,祭祀神灵的重要显然没有像殷商那样处于主导地位了。因为周公等周朝统治者发现,礼乐文化比敬神活动更能直接地维护等级关系,维持稳定,巩固周王室的统治秩序。周公说:“礼乐既和,其上乃不危。”(《逸周书•本典》)这说得再明显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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