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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全名)-神探夏洛克中福尔摩斯全名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中国(福尔摩斯全名)-神探夏洛克中福尔摩斯全名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福尔摩斯也就在此时不再局限于书本,而是真真切切地东飘来到中国,并且还在中国办了案!
当时有两个学者,一位名为陈景韩,一位名为包天笑。两人同是民国时期著名的翻译家、报人和小说家。他们看过福尔摩斯之后,同样以福尔摩斯为主角,各自撰写了两篇关于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陈景韩以冷血为笔名撰写了《歇洛克来华第一案》和《歇洛克来华第三案》,包天笑则撰写了《歇洛克来华第二案》和《歇洛克来华第四案》。
小说家包天笑
陈景韩与包天笑虽然同样以福尔摩斯为主角撰写了小说,但两人写的多是滑稽侦探小说,与原作既有联系又有莫大区别,读来虽妙趣横生,但又充满讽刺与告诫意味。
例如陈景韩写的《歇洛克来华第一案》,讲的是福尔摩斯刚到上海后不久,就有一人登门拜访,此人知道福尔摩斯善于从细节中窥得真相,于是便让福尔摩斯看看他昨天一整天都干了什么。只见福尔摩斯颔首片刻,便将那人昨日打牌、抽鸦片、嫖娼之事全盘托出,那人拍手称绝,但他又对福尔摩斯说,他也可以像福尔摩斯一样窥得关于福尔摩斯的真相。
福尔摩斯大为好奇,让那人一吐为快,只见那人说福尔摩斯有四肢五官、能说会饮、能食能呼,福尔摩斯不解,问那人你说的难道不是每个人都会的嘛?结果那人哈哈一笑,反问福尔摩斯,难道你说的不也是现在上海人人人都会做的嘛?随后扬长而去,只留下福尔摩斯膛目结舌。
紧接着,包天笑又接着陈景韩开的头写了《歇洛克来华第二案》,此案基本是摹写陈景韩写的第一案。
《歇洛克来华第二案》讲的是福尔摩斯送走那人不久,又有一个身着西装、戴着金丝边框眼镜的青年上门拜访,青年同样想试试福尔摩斯,让福尔摩斯猜猜他是干什么的。福尔摩斯根据青年身上的细节判断这个青年是从日本回国的有志之士,担心时局,忙于运动,忧心国事。
令人没想到的是,在英国无一败绩的福尔摩斯又败了。原来这青年不是什么忧心国事的有志之士,而是一从日本过来对时局失望透顶的堕落少年,那些让福尔摩斯误判的细节都是他游园、打牌、招妓留下的,福尔摩斯再次膛目结舌。
《歇洛克来华第一案》
此后的《歇洛克来华第三案》和《歇洛克来华第四案》皆与鸦片有关,第三案讲的是福尔摩斯想要吗啡,却误买到了鸦片,第四案说福尔摩斯协助上海追查枪支,却没想到误将鸦片枪当作了枪支。
总而言之,陈景韩和包天笑所借用的福尔摩斯形象与原作大相径庭,他们的意图无非是想借福尔摩斯这个鼎鼎大名的侦探去讽刺时局,鞭挞那些抽鸦片、打麻将和招妓的堕落之辈。也因此,福尔摩斯在中国屡战屡败。
四、中国近代的侦探小说以福尔摩斯为代表的侦探小说在上个世纪初大量涌进中国市场,不仅得益于当时引进新小说的浪潮,还得益于当时城市化进程与社会思潮的影响。以福尔摩斯为代表的侦探小说是西方启蒙时代的产物,背景多以城市为中心,里面所涉及到的声光物电等知识十分契合上个世纪初我国已经开始的维新浪潮。同时,侦探小说本身跌宕起伏、曲折离奇的情节安排,十分具有吸引力与可读,而猎奇始终是人的本之一,因此侦探小说也就显得极具诱惑力。
旧上海
前已言及,西方侦探小说的引进是我国侦探小说发展的第一阶段,仿写是第二阶段,紧接着我国的侦探小说便进入了自我创作时期。但这三个阶段同时又是相互交织在一起,前后联系,并没有严格的界限。
中国的侦探小说刚起步时,深受西方侦探小说与本土文化的影响,中国的侦探小说既得益于这二者,又长期受限于二者。从1896年张德坤翻译了四篇福尔摩斯小说之后的几十年里,我国侦探小说都受外国侦探小说的影响。例如,1908年署名张其讱的《两头蛇》,其实模仿了柯南·道尔的《斑点带子案》,同年又有一篇名为《窃书》的侦探小说,模仿的是爱伦·坡的《被窃之信》。
中国侦探小说起步对西方侦探小说的依赖,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当时人们对侦探小说所涉及到的法学、医学、伦理学、心理学、化学、物理学的无知,无法构建出符合西方意义上的侦探小说情节。同时,具有巨大粘的本土文化也使当时的作家群体在创作上踌躇不前。当时有一位名为吴趼人的作家搜集了侦探故事34个,编为《中国侦探案》,还有一位名为周桂笙的作家编了一本《上海侦探案》,但二书归根结底还是属于我国传统的公案小说。
中国的公案小说与侦探小说的区别在于,公案小说是“判官断案”,而侦探小说是“侦探断案”,前者属公,后者属私。虽然吴趼人对《中国侦探案》这本书充满了信心,但依然不免限于泥淖。然而毫无疑问的是,当时中国的侦探小说创作确实进入了一个黄金期,到了20年代,中国文坛还出现了一个侦探小说群,包括程小青、孙了红、刘半农、陈景韩等,其中程小青又被誉为“中国侦探小说第一人”。
中国侦探小说也是在众多侦探小说家的努力下,既吸收了西方侦探小说和中国公案小说的优点,也挣脱开了二者的束缚,实现了真正的蜕变。本土化了的中国侦探小说,既保留了西方侦探小说扑朔迷离、跌宕起伏的情节,又融进了鲜明的民族特色,多喜欢站在无产者角度上,聚焦社会底层,反映社会问题,“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等都是小说想要表达的主题,同时具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倾向。
以程小青的《霍桑探案》为例,虽然霍桑这个侦探形象很大一部分是对福尔摩斯的描摹,霍桑同样是一个充满智慧、勇敢细心的侦探形象,甚至于二者具有相同的爱好——爱拉小提琴,有的人也说霍桑其实就是福尔摩斯英名的缩写。但相比之下,福尔摩斯是“科学怪人”“冷峻的超人”,而霍桑是“热情的凡人”,喜欢行侠仗义,还喜欢学做清官,是一个极具平民意识、利他主义、奉献精神的人。例如霍桑在《案中案》中直言,一个人如果不为人们做几件事,就碌碌无为地去,那人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这种话估计福尔摩斯是万万不会说出口的。
认真阅读这本小说之后,就会发现,霍桑其实已经挣脱开了福尔摩斯这个幽灵的束缚,成为了一名真正的本土化侦探!
霍桑剧照
文史君说福尔摩斯的中国之旅其实就是中国侦探小说发展之旅。得益于清末民初的维新风气,福尔摩斯飘洋过海来到中国,而以福尔摩斯为代表的侦探小说也开启了中国侦探小说的历程。中国作家们开始模仿和自我创作,从这角度来看福尔摩斯,他不仅仅是一名侦探,还是一个被多方利用的“启蒙者”,为中国侦探小说的发展提供了一种范式,而中国侦探小说也在西方与本土的观望中,找到了最好的平衡点,也因此有了之后的辉煌!
参考文献郭延礼:《近代翻译小说述略》,《外国文学研究》1996年第3期。
李欧梵:《福尔摩斯在中国》,《当代作家评论》2004年第2期。
毛莉:《福尔摩斯侦探小说的翻译、接受与影响研究》,《社科纵横》2008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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