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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字,简化字,简体字(屹怎么读拼音)-奕怎么读拼音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1953年底汉字整理组选定了338个流传最广,笔画也比较简单的简体字,拟出了《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二稿。
1953年10月1日,中央委员会设立了中央文字问题委员会。
1954年2月收录了1634个简体字的第三稿拟出了。
1954年10月8日,由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经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设立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
1954年11月30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第一次常务委员会议决定对《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五次稿再作必要的修改。汉字整理组在第五次稿的基础上编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798个简体字、拟废除的400个异体字、251个手写体汉字简化偏旁)。
1954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改组为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简称文改会,直属于国务院。
1954年底提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于1955年2月公布于人民日报上,7月,国务院成立汉字简化方案审定委员会,由董必武为主委,郭沫若及老舍都是该会成员。同年10月,草案在全国文字改革会议上得到大多数委员的认可。
1955年1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教育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出联合通知,印发《汉字简化方案草案》30万份,征求意见。自《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发表至同年7月的半年多时间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共收到各界群众的来信和意见书5167件,全国参加讨论的人数达20万,其中赞成《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人数占97%(《当代中国的文字改革》,当代中国出版社,1995)。
1955年10月,《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经全国文字改革会议讨论通过,会后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根据讨论的结果作了修改,修改后的草案经国务院汉字简化方案申请委员会审定。
1955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和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联合公布《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
1956年1月1日全国报刊实行横排,使用简化字。1956年1月28日通过简化字515字(一说是517字)及简化偏旁54个。分四批推行。
1956年1月28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3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
1956年1月31日《人民日报》全文发表了国务院的《关于公布汉字简化方案的决议》和《汉字简化方案》。
1956年2月1日,第一批230个简体字和30个类推偏旁正式公布。在民间已经应用了千百年的俗体字终于有了合法身份。
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出版《简化字总表》,第一表是352个不作偏旁使用的简化字,第二表是132个可作简化偏旁的简化字,第三表是由第二表类推的1754字,共2236字,这就是今天通行大陆的简体字。
1965年出版《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规定字形,表中用字如“奥、温、争、盗、遥、黄、吕”等很多时候会被看作简化字。
1967-1969年文革火热时期,各地的民众都曾推出过不同程度的简化字,文革后被明令禁止使用。
1975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拟出《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并报请国务院审阅。
1977年12月20日,在文化大革命刚结束,随即公布《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的草案,称为“二简字”,广泛征求社会意见。次日,《人民日报》开始试用“二简字”。
1978年7月,中宣部发出通知,在报纸、刊物、图书等方面停止使用“二简字”。
1981年,为适应计算机处理汉字信息的需要,中国发布了《信息处理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GB2312-80。
GB2312将代码表分为94个区,对应第一字节;每个区94个位,对应第二字节,两个字节的值分别为区号值和位号值加32(2OH),因此也称为区位码。01-09区为符号、数字区,16-87区为汉字区,10-15区、88-94区是有待进一步标准化的空白区。GB2312将收录的汉字分成两级:第一级是常用汉字计 3755个,置于16-55区,按汉语拼音字母/笔形顺序排列;第二级汉字是次常用汉字计3008个,置于56-87区,按部首/笔画顺序排列。故而 GB2312最多能表示6763个汉字。
1986年由国务院废止二简方案。同年,由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改组成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而且和文化部、教育部同时发表《关于简化字的联合通知》,一致表示: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应当保持稳定,以利应用。
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发出《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宣布废止“二简字”。
1986年10月10日重新发表《简化字总表》,刊载在10月15日的《人民日报》,共收2274个简化字及14个简化偏旁,叠、覆、像、啰不再简化为迭、复、象、罗。
1986年发表《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内收通用字7000个(含《现代汉语常用字表》中的3500字)。这个表亦代替了1965年出版的《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收6196字),规范了中国大陆的印刷字形标准,另外亦恢复了在《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被淘汰了的15个异体字为规范字。
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2000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发布并定于2001年1月1日生效。中国将以法律形式确定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作为国家的通用的语言文字地位,同时对方言、繁体字和异体字作为文化遗产加以保护,并允许在一定领域和特定地区内长期存在。
2009年8月12日,教育部《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新发布的《通用规范汉字表》收录常用字6500个,比原来的通用字表减少了500个。
2013年6月5日国务院公布《通用规范汉字表》,含附表《规范字与繁体字、异体字对照表》,社会一般应用领域的汉字使用以《通用规范汉字表》为准。
简体字的世界地位
联合国的汉字标准与大陆的规范汉字保持一致,自197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合法席位之后,联合国不再同时发行简繁两种汉字文本,只保留简体文本。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也使用大陆的普通话与规范汉字作为学习中文的语言文字规范。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际地位,世界卫生组织、世界气象组织等其他国际组织也采用了大陆的规范汉字为标准。随着世界其他地区来自中国大陆移民的不断增加,正式文书上以简代繁,让艰难的繁体字留下欣赏形式,加上华人后代中文的易学考虑,简体汉字成为海外华人所主要使用的汉字已是趋势。
简体字在各国的应用概况
马来西亚:
1972年成立“马来西亚简化汉字委员会”。
1981年出版《简化汉字总表》,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新加坡:
1969年公布《第一批简体字》502个,除了67个字外,均与中国公布的简化字相同。
1974年,又公布《简体字总表》,收简体字2248个,包括了中国公布的所有简化字,以及10个中国尚未简化的,如“要”、“窗”。
1976年5月,颁布《简体字总表》修订本,删除这10个简化字和异体简体字,从而与中国的《简化字总表》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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