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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卫率(作为掠夺者的门面)
宋史,百工,官吏左卫率(作为掠夺者的门面)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出職(出职),◆猶任職。○[宋][洪邁]《容齋三筆‧禁旅遷補》:“有一老兵……積官至遙郡團練使,今年滿當出職,若御前呈試了,便得正任使名,而為近郡總管。”○《金史‧朮虎高琪傳》:“[朮虎高琪]或作[高乞],[西北路][猛安]人。○[大定]二十七年充護衛,轉十人長,出職[河間]都總管判官。”○《元典章‧吏部二‧月日》:“自今次立格月日為始,已歷兩考之上者,循依舊例九十月出職,不及兩考者,須歷一百二十月出職陞轉。”
常職(常职),◆固有的職務。○《左傳‧文公六年》:“[宣子]於是乎始為國政……本秩禮,續常職,出滯淹。”○[孔穎達]疏:“續常職者,職有廢闕,任賢使能,令續故常也。”○《史記‧秦始皇本紀》:“常職既定,後嗣循業,長承聖治。”○《晉書‧華譚傳》:“無為罷武庫之常職,鑠鋒刃為佃器。”
不職(不职),◆不稱職。○《漢書‧賈誼傳》:“﹝大臣﹞坐罷軟不勝任者,不謂罷軟,曰下官不職。”○[宋][曾鞏]《代曾侍中乞退札子》:“臣少壯之時,尚虞不職,今齒髮已暮,理當乞身。”中國近代史資料叢刊《辛亥革命‧關於南北議和的清方檔案》:“根本既搖,畿輔告警,斯時即治臣等以不職之罪,於國家前途從何補救?”
本職(本职),◆1.原職。○《三國志‧吳志‧是儀傳》:“[南][魯]二宮初立,[儀]以本職領[魯王]傅。”○《宋書‧顧琛傳》:“凡尚書官,大罪則免,小罪則遣出。遣出者百日無代人,聽還本職。”◆2.自己所任職務。○《朱子語類》卷五十:“若是有司出納之間,吝惜而不敢自專,卻是本職當然。”○[宋][趙昇]《朝野類要‧班朝》:“自侍從以下,五日輪一員上殿,謂之輪當面對,則必入時政或利便劄子。若臺諫,則謂之有本職公事。”如:大家都應做好本職工作。◆补证条目■自己所任职务。○《人民日报》2005.4.25:“在这样的环境中,她们能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业,与她们既能志存高远,又能热爱本职工作、踏踏实实做好每一个细节是分不开的。”
八職(八职),◆[周]官宰夫的八項職守,即正、師、司、旅、府、史、胥、徒。○《周禮‧天官‧宰夫》:“掌百官府之徵令,辨其八職:一曰正,掌官法以治要;二曰師,掌官成以治凡;三曰司,掌官法以治目;四曰旅,掌官常以治數;五曰府,掌官契以治藏;六曰史,掌官書以贊治;七曰胥,掌官敘以治敘;八曰徒,掌官令以徵令。”○[鄭玄]注:“別異諸官之八職,以備王之徵召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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