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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运动爆发的直接原因-五四运动爆发的直接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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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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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运动爆发的直接起因是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上的失败,更深层次的原因则是中国民众对近百年来中国所受屈辱的一次情感上的爆发。
五四运动
德国是如何获得山东的利益的?德国获得在山东的利益的起因,要追溯到1897年的巨野教案。
鸦片战争以后,英,法,美,德,日等帝国主义国家相继入侵中国。这些国家凭借坚船利炮一次次击败了腐朽的清,迫使清签订了一个个不平等条约,使中国迅速沦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国家。帝国主义对中国的肆意侵略和经济掠夺使得中国国内排外情绪激烈,巨野教案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
1897年(光绪二十三年)11月1日,两位德国传教士能方济和韩理加略去兖州天主教总堂参加"诸圣瞻礼",路过山东省曹州府巨野县(今菏泽市巨野县麒麟镇)磨盘张家庄时,天色已晚,便想到张家庄的本堂神父薛田资处留宿。
二人来到薛田资处说明来意后,薛田资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并友好地将自己的房间让给了两位客人过夜,自己临时住进了一个空着的搬运工的房间。正是这一善意的举动,救了他自己一命。
传教士们睡下后不久,二十到三十名武装袭击者闯进了传教士的院子,他们打破了传教士的房门,对着睡在房间的两名传教士一阵乱砍,薛田资因睡在搬运工的房间而侥幸逃过一劫。等到当地的中国教友赶到时,袭击者早已扬长而去,两名传教士身上多处砍伤,于不久后不治身亡。
巨野教案遗址
二人被杀后,薛田资担心自己再遭不测,于是便仓皇逃往济宁,将此事电告德国驻华大使并转德国。
袭击者到底是谁,至今还没有结论,但是清却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1897年11月13日,即两名神父被杀的第12天,德国派出多艘军舰,强行占领胶州湾。在德国的威胁下,清被迫免除了 山东巡抚李秉衡、兖沂曹济道锡良、曹州镇台万德力、巨野 知县许廷瑞等近十名地方官的职务, 赔银20万两,并出钱在该地区(济宁、曹州和巨野)修建三座天主教堂,加强了教堂的防御设施。
这些并没有让德国人满意。德国人真正想要的是将胶澳地区变成自己的殖民地。早在1896年,德国公使就向清提出租借胶澳地区五十年的要求。被清拒绝。这次借着教案这一幌子,德国再次逼迫清妥协。
迫于压力,清最终妥协。1898年3月6日由李鸿章、翁同龢代表满清,在北京与德国驻中国公使海靖签署《中德胶澳租界条约》。条约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点:
胶澳地区租与德国,租期99年,租期内胶澳地区完全由德国管辖;胶州湾沿岸100里内,划为中立区,但德国军队有自由通行权;允许德国在山东境内修筑两条铁路,一条由胶澳地区经潍县、青州(今益都)、博山、邹平等地达济南,另一条由胶澳地区经沂州(今临沂)、莱芜至济南;德商享有铁路沿线两侧30里以内的开矿权;山东境内开办各项工程,需用外国人员、资金、器材时,德商有优先承办权。李鸿章和翁同龢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的签订彻底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天主教会由于有本国军事势力做后盾和清地方官吏的悉心庇护,对中国人民的敲诈和压迫更加残酷,中国人民反抗侵略的怒火被又一次点燃。自此之后,各地接连发生袭击教会人员的案件,并为十九世纪末的义和团运动奠定了基础。
《中德胶澳租界条约》的签订还为其他帝国主义国家殖民中国提供了范本,自此之后,俄罗斯,英国,法国和日本开始模仿德国争夺殖民地,以此确保自己在中国的势力。
日本攫取德国在山东的权益很多人都知道“二十一条”,但是却并不知道二十一条产生的背景以及二十一条的具体内容。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日本加入协约国对德宣战。随即派兵占领了德国的胶澳租界地。翌年,日本驻中国公使日置益从日本返回中国,绕过外交部长陆征祥,以“回任所拜见大总统”为由,请求与袁世凯直接密谈。在密谈中,日置益向袁世凯直接提出了二十一条要求(日方称《对华二十一条要求》),并要求中国对此绝对保密。
日置益
二十一条共分为五号,第一号有4条,是关于日本接收山东省内旧德国权利、并扩展筑路权、定居权和通商权的要求;第二号有7条,要求将日本在关东州租借地、南满铁路、安奉和吉长铁路的权益再展期99年,以及日本人在内蒙东部和南满的开矿、定居、通商权利;第三号有2条,要求日本独占汉阳、大冶、萍乡的煤铁事业;第四号要求中国不将沿海口岸和岛屿割让他国;第五号有7条,要求中国聘用日人担任军事和财政顾问,且日本顾问需多于他国顾问的总数。中国由中日合办或聘用日本顾问。中国军队所需的军械器材由日华合办的军械厂供应,或向日本采购。湖南、湖北、浙江、江西、福建等省铁路建造权利交与日本。承认日本在中国各地医院、寺院、学校的土地所有权,并承认日本的“布教权”。
这二十一条的内容可谓是相当过分,不光将德国在华的利益全部据为己有, 还将日本原本在华已有的利益层层加码,最为过分的是第五号的内容,完全无视中国的主权,充分暴露了日本殖民全中国的野心。这一点袁世凯也很清楚,在随后的《大总统袁世凯致各省电》中,袁世凯称:
中国沿海港湾、岛屿不可让与或租于他国、聘用日本顾问、中日合办、军械等为‘其制我命最要之点’。
袁世凯
北洋不愿接受这些丧权辱国的要求,奈何日本以武力相威胁,于是只能寄希望于其他国家出面干涉,1915年1月至4月期间,北洋一边和日本谈判,一边暗中逐步将条约的部分内容向报界泄露,一时间舆论哗然,各国纷纷向日本提出质询。
日本起初只承认第一和第二号共十一条的存在,在各国多次严厉的质询下先后承认了第三、第四、第五号的存在,但辩称第五号不是要求只是“希望”。
中日之间的谈判从二月一直持续到五月,期间北洋明确表示拒绝第五号的内容,迫于其他国家的压力,日本删除了第五号的内容。北洋还想就其他内容接着谈判,但是日本已经失去了耐心。5月7日,日本下达最后通牒,要求北洋于5月9日下午6点前给出最终的答复,否则将执行必要之手段。此时的日本摆出大战一场的姿态,军舰在渤海一带游弋,山东、奉天兵力增加,关东戒严,日侨纷纷回国。
此时欧洲各国深陷战争泥沼之中,根本无暇顾及中国,各国公使纷纷劝说袁世凯不要和日本发生正面冲突。袁世凯没有办法,以“国力未充,难以兵戎相见”为由,对外宣布接受二十一条中一至四号的部分要求。5月25日,与日本在北京签署《关于山东省之条约》、《关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条约》及13件换文,总称《中日民四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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