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中山市华旺实业投资公司违法被罚211万 私自买卖外汇
外汇,买卖,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山市华旺实业投资公司违法被罚211万 私自买卖外汇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很多朋友想了解关于外汇的一些资料信息,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与外汇相关的内容分享给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原标题:中山市华旺实业投资公司违法被罚211万 私自买卖外汇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8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日前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甘汇检罚〔2022〕1号)显示,中山市华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私自买卖外汇,违反《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甘肃省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3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以211.14万元人民币的罚款,处罚日期为2022年1月21日。
《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第三十二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以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也可以在外汇调剂中心买卖外汇,其他境内机构、居民个人、驻华机构及来华人员只能在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结汇和售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