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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超威半导体公司收购赛灵思公司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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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5. 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将对第三方CPU、GPU和FPGA制造商的信息采取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1)与第三方CPU、GPU和FPGA制造商签订保密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列出保密信息范围、允许获得保密信息的员工名单和违反保密协议的处罚措施;
(2)确保仅必要且获得授权的人员接触第三方CPU、GPU和FPGA制造商的保密信息;
(3)将第三方CPU、GPU和FPGA制造商的保密信息分别储存在独立且互不相通的硬件系统中;
(4)定期对管理层以及员工进行培训,确保其理解信息保密的范围和具体规则,并确保公司能对违反保密协议的处罚承担责任。
第三部分 定期报告
1. 自生效日起,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应每半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报告本承诺方案的履行情况,直至本承诺方案的各项限制性条件终止。
2. 为履行本承诺方案,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应制定履行方案并提交市场监管总局审查,并在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后执行。
第四部分 其他事项
1. 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将委托监督受托人,监督受托人应根据《经营者集中审查暂行规定》监督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履行限制性条件。
2. 监督受托人应聘请具备相应资质、可就相关产品和技术提供意见的中立技术专家。
3. 市场监管总局有权自行或者通过监督受托人监督检查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履行上述限制性条件的情况。如违反任何限制性条件,市场监管总局可根据《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决定,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所有限制性条件自生效日起六(6)年内有效。集中后实体可在承诺期届满后向市场监管总局提出解除承诺方案的申请。
5. 限制性条件自生效日起,如果相关市场的竞争状况发生重大改变,或交易双方和集中后实体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向市场监管总局申请变更或解除限制性条件。
第五部分 效力
本条件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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