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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英文缩写)-副教授可以用prof吗
导师,博士生,洛克菲勒(副教授英文缩写)-副教授可以用prof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导师?老板?
中美科研和博士生培养体制不同,中文语境中对博士生导师一职的理解和美国也有差异。中国科研院校中“硕士生导师”和“博士生导师”是正式职称,“博士生导师”要比“硕士生导师”更有资历和权威。而美国科研系统中“博士生导师”并非一个正式头衔,而是研究性大学和科研机构教职工作内容的一部分。美国研究性大学的终身轨(tenure track)教授分三级:正教授(full professor),副教授(associate professor),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一个学者从被聘任为研究性大学助理教授的第一天开始,就具有招收和培养博士生的资格。而以教学为主的文理学院和社区学院一般鲜有博士生项目,教授自然不是博士生导师。在中国,“师生”是五伦之一,对导师的角色期待往往近似于“亲近的长辈”。而在美国的博士培养体制中,导师和学生是一种职业合作关系。专业之外,不适合普通朋友做的事,导师都不应该让学生做。学生不是导师的行政助理,更不是私人助理。导师可以对学生的职业发展提供意见,但不应该主动介入学生的私人生活。
在理工科领域内,和教授头衔密切相关的一个职务,叫“实验室主持人”(principle investigator,PI)。研究性大学理工科的终身轨教授一般默认要承担PI的职责,博士生导师和PI的身份往往是重合的。PI和博士生、博士后的关键区别在于“独立自主”:PI是实验室的直接和最终的负责人,并不受更资深的同事的领导。不管是系主任、校长还是诺贝尔奖得主,原则上不能越过PI干预另一个实验室的选题和运作。
PI一职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现代科研体制“理性化”的产物。在二十世纪上半叶之前,科学家能得到的资源主要来自有限而不稳定的私人资助和大学教职。二战充分证明一国的科学研究水平是其工业和军事实力的决定性因素之一。大国竞争令政府经费有组织有目的地涌入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至此科学研究才分化为一个对社会各阶层开放的主流职业。与此同时,科学研究本身变得更复杂,更需要不同专长科学家之间的合作,更依赖昂贵而精密的仪器和特殊的实验室环境,今天的论文往往比五十年前的论文包括更多的数据,有更多的署名作者——简言之,今天的科研比早前更需要人力物力的稳定投入,在大部分国家,这种规模的支持主要来自国家的税收。而像美国这种私人资助科学研究风气极盛的国家,其规模也扩张到了惊人的水平,突出的例子如生物医学领域的霍华德休斯医学研究所(Howard Hughes Medical Institute),每年资助额度高达十亿美元。如何保证庞大的公共和私人经费能被有效地分配和问责呢?在科研体制中引入科层制的管理手段,就成了很自然的答案。然而科学研究本质上是创造性活动,而创造性活动是不能被充分计划的,这和官僚制的运行逻辑截然相反。历史上成功的“大科学计划”,如曼哈顿原子弹计划、阿波罗登月计划,其本质是目标明确的工程,关键的科学问题在此之前都解决了。这类计划很少会因为本质上不可行而宣告失败。而基础科学领域的大计划,其结果则充满了不确定性。成功的先例固然有,如美国引力波探测计划(LIGO)。反面教训也不少,如欧盟人类脑计划(Human Brain Project),批评者指称这项计划让13亿欧元打了水漂。对基础研究而言,最有效率的科研经费分配体制或与风险投资策略颇有相似之处:将种子资金广泛的撒在不同的领域。在美国,承接政府基金的主体是数万个独立实验室,其规模通常从几个人到十几个人不等,只有少数特别成功的实验室能发展到三四十人以上的规模,在这种去中心化的组织模式里,PI起了关键作用。很多博士生和博士后私下里会戏谑地称导师为“老板”,其实PI的工作和创业公司的核心创始人颇有相似之处:战略规划、人力资源、财务管理、对外公关、日常运营。PI必须要做的一件事是持续引入科研经费维持实验室的运转,至少对实验科学,没有经费,无异于烧无米之炊,就算是诺贝尔奖得主的实验室也会被迫关门的。
PI是一个高压力职业,但是有付出也有回报。在科学成果在科学发展早期,论文署名主要有两种方式:按照姓氏首字母排序和按照贡献大小排序。第二种情况下,贡献大合作者的排在前面。论文署名的排序往往成为争议焦点。PI提供课题方向和实验资源,且对论文署名有最终决定权,但一线科研人员的能动性也是课题成功的关键。为了解决PI和学生潜在的利益冲突,今天实验科学领域的论文署名分化出“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一般来说,“第一作者”是实际完成工作的一线人员,而“通讯作者”是起领导作用的PI。学术界将通讯作者的地位看得更重要。假设一篇论文意义重大,得了诺贝尔奖,那么得奖的人是谁呢?更可能是通讯作者。
这种模式下,理工科导师能用于指导单个博士生的精力是有限的。导师和学生在实验台上并肩作战,大部分情况下是美好的想象。导师每周能抽出半个小时和博士生一对一面谈,已经是楷模了,两三个月不见面的案例也不稀奇。所以读博士和从小学到大学这十六年的关键区别之一在于博士生一定要学会自我管理,独立工作,需要在密集指导下工作的人,不适合读博士。
我的导师
我加入Tom的实验室后第一次和他正式面谈,Tom提了两点要求。第一,“你的目标是要成为自己领域内首屈一指的专家。”我后来才明白,这个目标并没有听上去那样遥不可及——只要将“领域”定义得足够小,小到只有三五个人在做相同的课题,五年后自然会成为数一数二的专家。第二, “你不仅要学会怎么做科研,还要学会用英语把自己的研究说出来和写出来”。他推荐我买蓝牙耳机(当时智能手机还不像今天这样普及),做实验的时候顺便收听美国国家公共广播电台(NPR),NPR的节目包罗万象,对提高英语听力大有裨益。此后一段时间,Tom对我的实验催的不紧,对提高英语这件事反而似乎更为上心,时不时问我有没有买蓝牙耳机听NPR,还说我嫌耳机贵的话实验室可以报销。为了不显得穷酸,我连忙表示蓝牙耳机还是负担得起的;还有我虽然没有收听NPR,但是在听有声书。Tom对我的回答似乎甚为满意。Tom本人是个很好的演说家,专业报告之外,他也经常应邀给科普讲座,因此积攒了不少的心得体会。他告诉我们,他刚开始做学术报告的时候,一定会把台词逐字逐句事先写下来,直到他做了一百多次报告之后,才觉得可以省去这番“笨功夫”了。而他对手下做报告这件事一贯要求严格,组里的成员如果收到在学术会议上做报告的邀请,Tom会要求事先在组内预演,接受“内部批判”,从幻灯片的排版到时间的分配,巨细靡遗。我也经过若干次这样的考校。有些导师喜欢亲自包办论文写作,而有些中国学生因为英文水平有限,乐得不写论文。Tom则坚持论文的第一作者必需亲自动手写,他只负责修改,从初稿到定稿,反复修改数十遍是常事。三四年后,有一次Tom私下对我说,我的英文写作有很大进步,虽然不如某个美国男生,但是要比另一个美国女生好。我听了窃喜。那个美国男生斯坦福毕业,博士毕业时被选为毕业生代表致辞(valedictorian),文采了得,说我的英文写作水平不如他,毫不奇怪,至少Tom认为我写作的水平可以拿来和母语者比较一下了。今天回想起来,我很感激Tom对我英语交流能力的培养。学术研究绝非青灯一盏,独自修行。恰恰相反,交流能力对在学术界立足至关重要。我见过的PI中,无论母语是否是英语,或许有口头报告或做得一般的,但绝没有笔头功夫不灵光的。对中国留学生来说,无论博士毕业后是否继续在学术界发展,只要人在北美,英语水平往往是职业发展的瓶颈。Tom反复强调英语的重要性,说明他真心重视外国学生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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