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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是什么级别)-全国30个自治州排名
行政区划,地方,行省(自治州是什么级别)-全国30个自治州排名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在中国古代,为有效管理面积庞大的国土。历朝历代均在地方上设立很多行政区域,虽然有所差异,但基本都沿用了秦朝的郡县制。“省”和“县”作为地方行政区域名称至今仍在使用,而且几乎无缝对接现在的省级和县级行政区划。
但有一个行政区划,在历朝历代中所表示的级别差别变化较大,虽然现在很多地方行政区域还带有它的字样,但很难完全与现代的行政区划级别对应起来。这个区划就是“州”。
“州”是中国古代应用十分广泛的一个区划名称,使得中国目前带“州”的地名依然有很多,但奇怪的是他们级别不一而足,有明显的差异。例如杭州是省会城市,徐州、苏州是地级市,通州、兖州是县级市;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还设立了相当于地级市的自治州,如恩施州、延边州等。
上图_ 禹贡九州图
那么,中国古代的“州”到底相当于现在的哪一级行政区划呢?
“州”这个字最早见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说文解字》中解释:“水中可居曰州。”因此,“州”原本应该与“洲”同义,指的是水中的陆地。州最早用来代指地方区域是《尚书▪禹贡》中的“九州”。这本书记载,大禹治水时将天下分为九州,分别为豫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梁州、雍州、冀州、兖州。
九州的具体名称和地理范围说法有N种,但从文献的考证来看,史学界普遍认为《尚书▪禹贡》成书于战国时期,只不过假托大禹之名而已,九州的划分也不可能出现在大禹治水时,因为当时中原还处在部落分散的状态,大禹及后来的夏朝的所控制区域仅仅局限于黄河中下游地区,《尚书▪禹贡》很明显代表了当时的知识分子对于天下统一及治理的一种理想,对于后世影响极大,“九州”由此就成为了中原以及中国的代名词,直到今天仍然在使用。
要想搞清楚“州”作为行政区划与现在的对应关系,就必须要知道中国历朝历代的行政区划制度。
上图_ 刘彻(公元前156年7月14日-公元前87年3月29日),即汉武帝
先秦时期的部落联盟以及后来的分封没有形成大一统局面,所以相应的行政区划没有实际意义。真正完备的行政区划起源于秦朝的郡县制,而“百代都行秦政法”决定了秦朝以后的行政区划框架基本沿袭郡县制。
西汉前期的郡国并行的弊端在汉武帝在位时期基本解决,汉武帝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经过多年的开疆拓土、削弱地方诸侯国,西汉已经有了一百一十多个郡国,为了能够有效加强对地方上的管理。汉武帝将除了京城长安附近的七个郡之外的全国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每个区域区由朝廷派遣刺史一人,专门负监察该区域的郡守、县令等地方官员,以及检举不法豪强。
汉武帝对这十三个州部进行命名时直接采用了《尚书·禹贡》和《周礼·职方》中的十一个传说州名,即冀州、兖州、青州、徐州、扬州、荆州、豫州、凉州(雍州)、益州(梁州)、幽州、并州。除此之外,在朔方郡设立朔方刺史部,在交趾设立交趾刺史部。这十三个刺史部,简称“十三部”或“十三州”。
上图_ 东汉十三州地图
东汉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汉光武帝刘秀继续沿用十三州部,但做了部分改动:朔方刺史部并入并州刺史部、交趾刺史部改为交州刺史部,将京城长安附近的七郡设置为司隶校尉部,依旧是十三个州部。
需要明确的是,从汉武帝设置十三州部开始,一直到延续到东汉前期,州并没有作为地方行政区划,仅仅只是监察区域。州部的长官刺史对区域内的郡守、县令等地方只有监察弹劾权,没有任何管辖权,地方官员的处置需要上报中央三公九卿才可以,也就是说,西汉至东汉中期,地方上一直是郡、县两级行政区域。
但是到了汉灵帝中平五年(188年)为了镇压声势浩大的黄巾起义,汉灵帝给予地方独立大权,将刺史改成州牧,可掌握一州区域内的军事、行政、民政等大权,其级别在郡守之上。这样就实际上将十三部由监察区域改为郡以上的行政区划,其区划级别变成了“州—郡—县”三级。这也是州正式成为地方行政区划的开始。州长官州牧权力极大,到了东汉末年各州牧已经成了事实上的土皇帝,造成了相互兼并征战不断的军阀割据局面。
上图_ 隋代分郡图
经过魏晋南北朝三百多年的乱世割据,地方行政区划已经十分的混乱,在隋朝建立的时候,天下已经出现了两百多个州、五百多个郡和一千多个县,而且很多郡甚至只下辖一到两个县,已经形同虚设。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隋文帝开皇三年(583年)对地方行政制度进行了改革,将郡一级全部废黜,实行州、县两级。
隋炀帝即位后又将州改为郡,实行郡县两级,并且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又效仿汉武帝将天下划分为九个监察区,九个州依旧沿用西汉以来的旧称呼,分别为冀州、兖州、青州、徐州、豫州、扬州、荆州、梁州及雍州。
上图_ 唐高祖李渊(566年-635年6月25日)
唐高祖李渊时,将原隋朝的郡又改称州,并沿用总管制,改称都督,都督设立之初掌握各地方的军政大权。因此,唐朝早期的地方行政可以视为“都督—州—县”三级,后来内地都督基本都被裁撤。贞观元年(627年),唐太宗又效仿汉武帝,将全国划分为十个监察区来监察各州县,每个监察区域称为一个“道”分别为关内道、河南道、河东道、河北道、山南道、陇右道、淮南道、江南道、剑南道和岭南道。唐玄宗时期又增加到十五个道,并引入了“府”这个概念,将一些位置比较重要突出的州改称府,用以区分。这也是“府”这个重要的行政区划第一次登上历史舞台。
唐朝的地方行政制度的特殊性还在于大面积的设置了节度使这一区划,尤其是在安史之乱之后,节度使不仅数量泛滥,其权力更加强大,独立性也加强到可以无视中央政府。而且“道”的权力因为太小,在唐朝中后期实际上已经形同虚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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