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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表模板)
城市,老旧,单位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表模板)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制定相关政策,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协调推动项目实施;各区负责项目实施。
目标任务:到2025年,实施100万平方米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改造。
(四)老旧楼宇与传统商圈改造升级
鼓励老旧楼宇改造升级,满足科技创新、金融管理、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提升建筑设计水平和建筑能,致力打造安全、智能、绿色的智慧楼宇。深入挖掘存量闲置老旧楼宇,鼓励将其改造为城市运行服务保障人员宿舍和公寓,促进职住平衡。
鼓励传统商圈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商业业态优化、空间品质提升、营销模式创新、区域品牌塑造、管理服务精细、开放水平提高等进行全方位改造升级,拓展新场景应用、挖掘新消费潜力、提升城市活力。促进功能混合,创新服务供给方式,补齐短板。鼓励多元社会资本参与,提高业主和改造机构创新转型主动,推动更新项目建立自给自足的“造血”机制。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老旧楼宇改造升级相关政策,市商务局牵头制定推进传统商圈改造升级相关政策,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协调推动项目实施;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项目实施。
目标任务:开展老旧楼宇和传统商圈效能绩效评估,依托大数据分析,充分考虑楼宇安全、能及综合贡献率,加强与业主单位和投资主体沟通协商,建立台账,制定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到2025年,重点推动500万平方米左右低效老旧楼宇改造升级,完成22个传统商圈改造升级。
(五)低效产业园区“腾笼换鸟”和老旧厂房更新改造
积极支持既有低效产业园区更新,利用腾退空间建设产业协同创新平台,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建立产业园区规划使用质正负面清单制度,疏解非首都功能,发展新产业、新业态,聚集创新资源、培育新兴产业。
充分挖掘工业遗存的历史文化和时代价值,完善工业遗存改造利用政策,引导利用老旧厂房建设新型基础设施,发展现代服务业等产业业态,补充区域教育、医疗、文体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旅游、文娱、康养等新型服务消费载体。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及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制定推进低效产业园区更新改造相关政策,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及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制定推进老旧厂房更新改造相关政策,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协调推动项目实施;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项目实施。
目标任务:对需要改造或有升级改造需求的产业园区,以及属于产业禁限目录、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要求、闲置低效的产业园区和老旧厂房开展评估。建立台账,制定年度计划,到2025年,有序推进700处老旧厂房更新改造、低效产业园区“腾笼换鸟”。
(六)城镇棚户区改造
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实现在途项目逐步销账。严控改造范围、标准和成本,新启动一批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充分利用棚改专项债,研究资金统筹平衡机制,推进项目分期供地,实现滚动开发。统筹安排安置房建设时序,将水、电、气、热等市政基础设施与安置房同步规划建设,确保被拆迁人员按期得到安置。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制定相关政策,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协调推动项目实施;各区负责项目实施。
目标任务:到2025年,基本完成134个在途城镇棚户区改造项目,完成30000户改造任务。
三、项目实施路径
创新城市发展建设模式,加强统筹片区单元更新与分项更新,统筹城市更新与疏解整治促提升,统筹地上和地下更新,统筹重点项目建设与周边地区更新,统筹支持与社会资本参与,推进城市更新行动高效有序开展。
(一)以街区为单元统筹城市更新
围绕城市功能再造、空间重塑、公共产品提供、人居环境改善、城市文化复兴、生态环境修复以及经济结构优化等方面对更新区域进行评估,梳理存在问题,科学划分更新单元,明确街区功能优化和环境品质提升目标。
制定各街区更新计划,整合各类空间资源,有针对地补短板、强弱项。统筹推进街区内平房(院落)、老旧小区、老旧楼宇、老旧厂房等更新改造,促进生活空间改善提升、生产空间提质增效。加强街区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推动街区整体更新。
加强街区公共空间景观设计建造,形成完善的公共空间体系。优化城市家具配置,推动市政设施小型化、隐形化、一体化建设。加强疏解腾退空间精细利用和边角地整治。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绿道蓝网、慢行系统的衔接,促进公园绿地开放共享。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牵头编制城市更新专项规划,明确街区层面城市更新目标任务,协调推动项目实施;市城市管理委牵头制定推动市政设施小型化、隐形化、一体化建设相关政策;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项目实施。
(二)以轨道交通站城融合方式推进城市更新
加强轨道交通场站与周边用地一体化规划及场站用地综合利用,实现轨道交通特别是市郊铁路建设与城市更新有机融合,通过轨道交通场站一体化建设,带动周边存量资源提质增效。制定站城融合城市更新专项计划,结合轨道交通、市郊铁路重点项目,建设轨道微中心,促进场站与周边商业、办公、居住等功能融合,补充公共服务设施,创造更优质的开放空间,增加地区活力,提升城市品质。
责任单位: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委、市重大项目办负责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整合站点周边资源,探索捆绑实施的规则与路径,协调推动项目实施;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项目实施。
(三)以重点项目建设带动城市更新
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与周边地区城市更新,结合城市重点公共设施建设,梳理周边地区功能及配套设施短板,研究提出更新改造范围和内容。结合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周边地区老旧楼宇与传统商圈、老旧厂房与低效产业园区提质增效,促进公共空间与公共设施品质提升。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重点项目计划,整合重点项目周边资源,协调推动项目实施;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项目实施。
(四)有序推进单项更新改造项目
尊重居民、权属主体意愿,整合各类实施需求,鼓励各类单项项目更新。按照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申请式退租和保护修缮、恢复修建,老旧小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改造,老旧楼宇与传统商圈改造升级,低效产业园区“腾笼换鸟”和老旧厂房更新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等六种类型,在满足规划要求、实施方案合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分别推进各类单项更新改造项目。
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领域城市更新相关政策,协调推动项目实施;各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项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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