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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表模板)
城市,老旧,单位行动计划(行动计划表模板)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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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区委、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国家机关,各国有企业,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经市委、市同意,现将《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
北京市人民办公厅
2021年8月21日
北京市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1-2025年)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对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动城市更新,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对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为统领,落实本市“十四五”规划要求;始终坚持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有利于形成活力空间、有利于引入社会资本、有利于改善民生福祉,坚持规划引领、首善标准、市场主体、多方参与,坚持转变城市建设发展方式,由依靠增量开发向存量更新转变;不断加强“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高“四个服务”水平,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进一步完善城市空间结构和功能布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立良的城市自我更新机制,实现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为“两区”建设提供更加有效的空间载体;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以盘活存量空间资源支持建设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以供给侧结构改革引领和创造新需求,通过更新改造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扩大文化有效供给,优化投资供给结构,带动消费升级,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紧密配合,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牛鼻子”,深入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加快解决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备、公共空间不充足、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差等问题,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改善人居环境和安全条件,不断满足人民群众“七有”要求、“五”需求。
(三)基本原则
1.规划引领,试点先行。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控制详细规划和分区规划,做到严控总量、分区统筹、增减平衡。按照城市空间布局和不同圈层功能定位、资源禀赋,注重分区引导、分类制定政策。坚持自下而上的更新需求与自上而下的规划引导要求相结合,加大政策机制改革力度,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项目化推进,探索城市更新的新模式、新路径、新机制,有序开展城市更新行动。
2.推动发展,改善民生。推动集约型内涵式发展,促进资本、土地等要素优化配置,培育发展新动能,激发城市活力,提升城市品质。紧扣“七有”要求、“五”需求,完善城市功能、补齐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短板、提升人居环境质量,保障和改善民生。
3.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统筹引导作用,建立以区为主、市区联动的城市更新行动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支持政策,强化统筹推进力度。充分激发市场活力,调动不动产产权人、市场主体和社会力量等各方积极,多种方式引入社会资本。更新改造空间以持有经营为主,探索形成多渠道投资模式。
4.多元参与,共治共享。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吹哨报到”、接诉即办、责任规划师的制度作用,鼓励居民、各类业主在城市更新中发挥主体主责作用,加强公众参与,建立多元平等协商共治机制,探索将城市更新纳入基层治理的有效方式,不断提高精治共治法治水平。
二、项目类型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聚焦城市建成区存量空间资源提质增效,不搞大拆大建,除城镇棚户区改造外,原则上不包括房屋征收、土地征收、土地储备、房地产一级开发等项目。城市更新行动与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进行有效衔接,规划利用好疏解腾退的空间资源。
(一)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申请式退租和保护修缮、恢复修建
坚持“保障对保障”原则,推动老城平房区保护更新,恢复传统四合院基本格局。持续推进平房(院落)申请式退租,拆除违法建设,合理高效利用腾退房屋,完善配套功能,改善居住环境。实施保护修缮和恢复修建,打造“共生院”,探索多元化人居环境改善路径,引导功能有机更替、居民和谐共处。推进直管公房经营权授权,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更新。恢复修建完成后,区可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通过其他形式,建立平房区物业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负责制定相关政策,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协调推动项目实施;东城区、西城区负责项目实施。
目标任务:到2025年,完成首都功能核心区平房(院落)10000户申请式退租和6000户修缮任务。
(二)老旧小区改造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自上而下下达任务和自下而上申报项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合理确定改造计划,持续完善项目储备库,将条件成熟的纳入实施范围,按照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进行改造,滚动实施。按照“双纳入”工作机制,配合做好中央和国家机关本级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和中央企业在京老旧小区改造。深入开展群众工作,坚持居民自愿原则,发挥业主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充分调动居民参与改造的积极。将老旧小区纳入社区治理范畴,通过改造同步健全小区长效管理机制。积极探索老旧小区改造多方共担筹资模式,推广“劲松模式”“首开经验”,完善市场化实施机制。可根据居民意愿利用小区现状合法房屋和公共空间补充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利用空闲地、拆违腾退用地及地下空间等建设便民服务设施。重点做好核心区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有序推进既有多层住宅楼加装电梯。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制定相关政策,细化工作目标任务,协调推动项目实施;各区负责项目实施。
目标任务:到2025年,力争完成全市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1.6亿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重点推进本市500万平方米抗震节能综合改造任务、3100万平方米节能改造任务及群众改造意愿强烈的改造项目,配合做好6000万平方米中央单位在京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三)危旧楼房改建和简易楼腾退改造
对危旧楼房和简易楼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分类制定改造方案。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危旧楼房,允许通过翻建、改建或适当扩建方式进行改造,具备条件的适当增加建筑规模,配齐厨卫设施,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腾退空间和闲置空间补建配套设施。对不符合规划要求、位于重点地区和历史文化街区内的简易楼,鼓励居民腾退外迁,改善居住条件。危旧楼房、简易楼要通过改建、腾退改造引入规范化、市场化物业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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