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酬金(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
酬金,业主,物业公司酬金(酬金制物业服务合同)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果有不足,也应由业主承担,在具体结算时则可采用三种方式落实:向业主或使用人增收;用其它公共收益资金贴补;在下一核算年度中摊消。
盈余归业主所有,不足需业主承担,具体的运营结果与物业公司无关。但因物业公司的运营责任出现损失,可以约定违约或赔偿损失规则,也可以通过设定一部分的酬金作为物业公司管理考核绩效体现。这就是物业酬金制的实质。
【1】注:上述参与实质管理的业主方可以是单一业主模式的业主方,也可以是业主(单一业主或者多业主)共同决定聘任参与管理的委托方。此处统一使用业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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