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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u简介(资料简历介绍)
朝廷,御史,王振薛�u简介(资料简历介绍)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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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u(1389年8月20日―1464年7月19日 ),字德温,号敬轩。河津(今山西省万荣县) 人。明代著名思想家、理学家、文学家,河东学派的创始人,世称“薛河东”。官至通议大夫、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天顺八年(1464年)卒,赠资善大夫、礼部尚书,谥号文清,故后世称其为“薛文清”。隆庆五年(1571年),从祀孔庙。
薛�u继曹端之后,在北方开创了“河东之学”,门徒遍及山西、河南、关陇一带,蔚为大宗。其学传至明中期,又形成以吕为主的“关中之学”,其势“几与阳明中分其感”。清人视薛学为朱学传宗,称之为“明初理学之冠”,“开明代道学之基”。高攀龙认为,有明一代,学脉有二:一是南方的阳明之学,一是北方的薛�u朱学。可见其影响之大。 其著作集有《薛文清公全集》四十六卷。
薛�u生于洪武二十二年八月十日(1389年8月20日 ),出身教育世家。祖父薛仲义精通经史,因时值元末战乱,不愿应考做官,大半生均在家乡教书。父亲薛贞于洪武十七年(1384年)中举后,历任河北元氏、河南荥阳、河北玉田、河南鄢陵等县的儒学教谕达30余年。
薛�u因有良好的求学环境,再加上生性聪颖,在六七岁时便能对《小学》、四书熟习背诵,十一二岁就会写诗作赋。
永乐元年(1403年),薛�u的父亲在任荥阳县教谕时,河南布政司参政陈宗问前来巡视,在船上偶有感触,随口吟出“绿水无忧风皱面”,但一时想不出对句,便求教于在场官吏,结果无一人能够对得上来。父亲回家将此事告诉薛�u,他稍加思索便道出“青山不老雪白头”。陈宗问得知后,颇感惊奇,便亲临学舍看望,还索阅了他平时的诗作,称他才学出众,长大一定能成大器。
永乐十七年(1419年),薛�u的父亲改任鄢陵县教谕。年近30岁的他仍然随父亲求学。不过这时他已将主要精力用于研读程朱理学,并泛及子史百家、天文地理等,而对科举的学问并不感兴趣。但事有蹊跷,按照当时规定,凡教谕所在县长期无人能考上举人、贡生时,就要将其充发到边远地区服役。出于无奈,薛�u只得听从父命,于次年8月参加了河南全省乡试,考中了庚子头名解元;翌年,又赴京师参加了全国会试,登甲榜赐进士及第。从此便开始了他的从政生涯。
为政有声
薛�u从宣德三年(1428年)开始,到天顺元年(1457年),陆续居官24年,大多执掌法纪,如监察御史、大理寺少卿和大理寺卿等。期间他严于律己,勤廉从政,刚直不阿,执法如山,被誉为“光明俊伟”的清官。
宣德三年(1428年),明宣宗拟重整风纪,在内阁首辅杨士奇等的举荐下,薛�u被任命为广东道监察御史,并监湖广银场。湖广银场即沅州银场,辖湘西10余县20多处银矿,有民夫50余万人。这里多年管理混乱,-成风,亟待整治。薛�u初上任时,深知肩负责任重大,便以唐诗“此乡多宝玉,切莫厌清贫”自警。他轮流驻于沅州、辰溪和泸溪等处,往复巡视,明察暗访,承办要案,特别是对-受贿者都一一上报革除官职,依法严惩。从而使府县及银场秩序井然,民众夸赞不已。他在任三年,未回过一次家。离任时两袖清风,正如他在诗中所说的那样:“莫言白笔(代称自己)南征久,赢得归囊一物空”。
不屈王振
正统六年(1441年),薛�u就任大理寺少卿,参与刑狱案件审理。此时,身为司礼太监、把持朝政的王振,为了达到结党营私、培植亲信的目的,很快便派人向薛�u赠送礼物并约请相见,但都被薛�u托辞谢绝。朝中重臣杨士奇等见薛�u性情耿直,恐被王振怪罪,都屡次劝他前往王府道谢。而他却正色回答道:“安有受爵公朝,谢恩私室之理?吾不为耶!”不仅如此,群臣到东阁议事,公卿们见了王振都行跪拜礼,而唯有薛�u行拱手礼,从此王振对他就更怀恨在心了。
薛�u上任后尽心尽职,昭冤平反,仅四个多月就办完了在锦衣卫发生的10多起冤狱案。事有凑巧,薛�u办案期间,当时锦衣卫有个已去世二年的军官的小老婆美貌风流,与王振之侄、锦衣卫行事校尉王山私通,两人想马上成亲,但军官的大老婆贺氏以三年守孝期未满为由,从中阻拦。结果引起两人不满。王山便唆使那军官的小老婆状告贺氏,说她用妖术闷死了自己的丈夫。于是由锦衣卫将贺氏扣押立案,由都察院御史狱审讯判成死罪。薛�u发现其中有冤,多次要求经办此案的监察御史复查平反,但那些人都因害怕得罪王振而借故推诿,只好又转交刑部议处。待刑部查清确属冤案后,薛�u便愤然对诸监察御史以渎职枉法进行了-。这样一来,便引起了锦衣卫指挥马顺和都察院都御史王文的强烈不满,二人立即向王振大进谗言,王振听后大怒,便令谏官-薛�u,以对当今朝廷不满为由,定为死罪,下于锦衣卫狱中。薛�u入狱后,许多人纷纷前往看望,但只见他泰然自若,仍手捧《周易》在专心致志地诵读。通政史李锡知道后赞叹说:“ 汉也!”午门会审时,由王文主审提问,薛�u当即义正词严地斥责他说:“你身为御史长官,自当迥避,安能问我!”羞得王文无言答对。薛�u蒙冤,震动朝野,就连王振的老仆人也为之痛哭不已。王振见众怒难犯,只好作出退让。后经兵部尚书王伟等上抗疏申救,才免了薛�u死罪,将他削官为民,放回故里。时过七年,也就是正统十四年(1449年),这一冤案才得以平反。
为民请命
薛�u为官不但清廉律己,而且勤政爱民。他诚恳地指出:“为政以爱人为本。”“做官者,虽愚夫愚妇,皆当敬以临之,不可忽也。”“爱民而民不亲者,皆爱之不至也。”(见《读书录》)他深刻阐明了爱民、养民;让民众富庶起来的重要性。他说:“财出于民,费用广则财不足;财不足则赋敛重,赋敛重 穷;民穷则力竭,力竭则本摇矣。”(见《从政名言》)正是在这种爱民思想的支配下,薛�u做官期间不断地为民请命,为民伸冤,动人事迹广为流传。
景泰元年(1450年),复官不久的薛�u奉命前往四川,协助巡抚佥都御史李匡平息川西苗彝作乱。期间,他亲自到各处察看民情,发现当地-割剥、横征暴敛,致使百姓生活困苦,冤抑难申,作乱主要由此引起。于是,他在作乱平息之后,便立即向朝廷奏本说:“番川远夷,但当羁縻之,不宜责以贡赋。”他列举事实说明苗彝等少数民族地区民力已竭,财力已尽,只有减少贡赋,才可不生变故。但朝廷对这一建议不置可否。一气之下,他便向朝廷提出了辞官还乡的请求。
景泰四年(1453年),全国发生大饥荒。苏州、松江一带民众纷纷向富户借粮。但富户们乘人之危,大抬粮价,囤积居奇,吝而不借。为此激起民怨,便发生了民众群起抢富户粮食、烧富户房子的事件。朝廷派太保王文前往查处,王为了表功,一下便查抄平民500余户,捕得200余人,并以谋反罪将其全部解京,奏请一齐问斩。不少大臣都认为这是一宗大冤案,但慑于王文权势却不敢提出异议,只有薛�u向朝廷奏章辨冤。王文怒对别人说:“此老倔强犹昔!”但薛�u却庄重地表白道:“辨冤获咎,死何憾焉!”最后经都察院官吏勘实,只严惩了为首者三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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