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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康有为,中国,立宪康有为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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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1858~1927),又名祖诒,字广厦,号长素,号更生,晚年别署天游化人,广东南海人,人称“康南海”,清光绪年间进士,官授工部主事。近代著名政治家、思想家、社会改革家、书法家和学者,主要著作有《康子篇》 、《新学伪经考》、《春秋董氏学》、《孔子改制考》、《日本变政考》、《大同书》、《欧洲十一国游记》、 《广艺舟双楫》等。1899年7月20日,康有为在加拿大组织“保救大清光绪皇帝会”,简称“保皇会”。1927年3月31日,康有为在青岛病逝。,
康有为 - 个人简介
康有为,生于专制官僚家庭,祖父康赞修是道光年间的举人,父亲康达初做过江西补用知县。康有为自幼学习儒家思想,1879年开始接触西方文化。1882年,康有为到北京参加顺天乡试,没有考取。南归时途经上海,购买了大量西方书籍,吸取了西方传来的进化论和政治观点,初步形成了维新变法的思想体系。
1888年,康有为再一次到北京参加顺天乡试,借机第一次上书光绪帝,请求变法,受阻未上达。1891年后,他在广州设立万木草堂,收徒讲学,弟子有梁启超、陈千秋等人。
1895年,他到北京参加会试,得知《马关条约》签订,联合1300多名举人,上万言书,即“公车上书”,又未上达。当年5月底,他第三次上书,得到了光绪皇帝的赞许。7月,他和梁启超创办《中外纪闻》,不久又在北京组织强学会。
1897年,德国占领胶州湾,康有为再次上书请求变法。次年1月,光绪皇帝下令康有为条陈变法意见,他呈上《应诏统筹全局折》,又进呈所著《日本明治变政考》、《俄罗斯大彼得变政记》二书。4月,他和梁启超组织保国会,号召救国图强。6月16日,光绪帝在颐和园勤政殿召见康有为,任命他为总理衙门章京,准其专折奏事,筹备变法事宜,史称戊戌变法。后因慈禧太后的干预,维新运动失败,其具体细节目前尚有较大争议原来的格式太不规范,调整图片位置来规范条目版式。变法失败后,光绪皇帝被软禁,康有为之弟康广仁被杀,康有为得李提摩太牧师协助,坐重庆号到上海海面,再由英国领事馆职员协助在上海海面转船到香港,再由香港逃往日本,自称持有皇帝的衣带诏,组织保皇会,鼓吹开明专制,反对革命。为获得国际支持,他曾游历列国,会见欧洲各国君主。
辛亥革命后,康有为于1913年回国,主编“不忍”杂志,宣扬尊孔复辟。作为保皇党领袖,他反对共和制,一直谋划清废帝溥仪复位。1917年,
康有为和效忠前清的北洋军阀张勋发动复辟,拥离溥仪登基,不久即在当时北洋政府总理段祺瑞的讨伐下宣告失败。
康有为晚年始终宣称忠于清朝,溥仪被冯玉祥逐出紫禁城后,他曾亲往天津,到溥仪居住的张园觐见探望。1927年康有为病逝葬于青岛,但上此为正史所述;另有二说:慈禧太后遣之杀手下毒毒死(理由未见充分)与被国民党特务下毒毒害(未见有记载考证,康氏后人自述)。辞世后遗体曾暂厝李村枣儿山,1948年正式安葬与青岛,翌年10月举行康有为迁葬和墓碑揭幕仪式,文革期间康被视为中国历史上最大的保皇派,墓地被红卫兵掘开,并把其带有白发之颅骨游街示众,幸由守墓人再把其遗骨重新收拢;1985年12月27日再迁迁墓与立碑至崂山区中韩镇大麦岛村北浮山南麓的现址,现为山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康有为 - 家庭概况
康有为一生共有6位妻妾:元配张云珠,生下5个女儿,1922年去世。
二太太梁随觉(生有3女1子)。
三太太何旃理。
四太太市冈鹤子。
五太太廖定征。
六太太张光。
共有有6个子女(一生共有12个子女;真正长大成人的有二子四女):
长女康同薇,元配张云珠所生,嫁与麦仲华,共生育子女十一个,次子伟曾与女倩曾早殇,长子麦健曾,三子麦僖曾,十女麦像曾,十一女麦任曾(任职北京医学院)。
次女康同璧,元配张云珠所生,嫁与罗昌,子罗荣邦,女罗仪凤。
六女康同复,嫁与潘其璇,共生八个子女,长女潘庆端,长子潘庆贽,次女潘庆慧,三女潘庆昭,次子潘庆亮,四女潘庆乐,三子潘庆光,四子潘庆圭。
七女康同环,嫁与何永乐,育有子女三人,长女何康德,次女何康仪,幼子何康乐。
八女康同琰(殁)。
长子康同�],妻岑德静,共育有二子一女,长子佑德,女佑宁,幼子佑明。
次子康同凝(继与弟有溥),妻庞莲。
康有为 - 进步思想
康有为的理想和政治主张主要在他撰写的《大同书》中得到体现。
近年对于康有为的历史地位存在着较大争议。由于维新变法(戊戌变法)后各派人士的自述常常出于政治宣传目的而颇多不实,使得这一历史时期的研究存在很大困难。
康有为的赋税思想
康有为是19世纪末向西方寻求真理“的著名代表人物,1898年戊戌变法运动的领导者。康有为主张变法使中国走上资本主义的道路。他认为赋税政策方面的改革主要是”蠲厘金之害以慰民心,减出口之税以扩商务“。他猛烈抨击了厘金税,认为它既不利商,又不利农,也不利于国,必须予以裁撤。他说”内地害商之政,莫甚于厘金一事,天下商人久困苦之‘;指出厘金“内之务农工之源,外之损富商之实。既以筹款计,亦徒中饱吏役,而国不受其大益”。他主张通过征收印花税等开辟财源,同时举办银行、邮政等国有事业,用以代替厘金税。康有为认为商兴才能国富,统治者必须“保商”,而保商的关键在于轻税。指出“我国向者误于抑末之说……乃惟重租税以困辱之。至于吾商出口之税,重于外商人口之税,此与各国保商之道相反,商务安得不困?”康有为的轻税思想在后期发展为无税论,在《大同书》里他主张’公中更未尝向一人而收赋税,扫万国亘古重征厚敛之苦。“这种观点实际上是超越现实的空想。康有为 - 历史贡献
历史不能重演,但不同的历史时代却可能有相似的问题。19末、20初的中国与今天一样,都处在社会政治与法制的转型时期。因此,研究过去100宪法思想的发展,对今天的宪法学和当代中国的宪政建设有深刻的借鉴意义。康有为是清末民初最有影响的思想家,在19世纪的最后几年,他领导了中国知识界的启蒙运动。先是1895年的“公车上书”,其后,他以进书和进谏的方式掀起了一场自上而下的政治体制改革。在康有为之前,从来没有一个思想家敢于像康有为那样把他们改革中国政治体制的建议和设想反复向皇帝提出。在我国历史上,他首次倡导了政治体制上的中西结合,最早在中国提出了立宪政体,并提出了具体的宪政方案:兴民权、设议会、进行选举和地方自治,在坚持儒家传统和帝制的前提下,逐步学习西方的立宪经验。康有为的立宪思想有很多保守的成份,但作为我们民族思想文化成果的组成部分,仍然应当重视。
一、康有为对中国宪法发展的贡献
康有为是中国第一批探索宪政的人,他的立宪思想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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