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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闲置土地如何利用?
土地,农村,自己的农村闲置土地如何利用?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倘若没有人耕种我这点土地,那也只能暂时性抛荒。但土地承包所有权是不能丢的,一朝外面打工混不下去了,老家是最后的栖身之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自己不想种,可以承包给别人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长蔬菜,长庄稼,都慢好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闲置土地,要看你有没有产权,这至关重要!可以栽树,绿植,也可以做休闲山庄,现在不是有许多城里人到乡下买地吗?
再不济的话,留着退休养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前国内常见的农村闲置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有四种,即出租、出让、转包、入股。
出租,农户自愿将耕地或宅基地的使用权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给出租方固定的收益。一般由村集体统一收购(回收)闲置土地,再租给开发商,对于发展旅游项目的租期一般在20年左右。
出让,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在按有关规定获得资金补偿后,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当地政府,再转交给建设方。
转包,即土地承包方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地的使用权包给第三方,转包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
入股,即农户将闲置土地的使用权作为股份,参与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经营,这种模式在旅游开发的同时,兼顾村民的长远利益,获得就业机会或从事经营工作,使他们能够长期分享旅游收益,充分体现了旅游业“利益共享”,成为现今最被政府和农户欢迎的闲置土地流转方式。
集体建设用地闲置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农民集体土地所有者对闲置的土地负有直接责任,在土地闲置状况改正之前,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暂停办理其新增集体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根据国土资源部令〔1999〕第5号《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二条规定,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同意,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的建设用地。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认定为闲置土地:
(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建设用地批准书未规定动工开发建设日期,自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生效或者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建设用地批准书颁发之日起满1年未动工开发建设的;
(二)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面积占应动工开发建设总面积不足三分之一或者己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25%且未经批准中止开发建设连续满1年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闲置土地的处理方式会存在一定的约束性,所以对于但是人来说首先合理的获得土地的使用权限才是关键,所以具体的问题分析有着实际的意义,另一方面就是合理的使用有关的方式来获取一定的经济利益,从而发挥土地的有效性和实用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好,我是三农创作者魏小二。很高兴回答大家这个问题,我的回答如下:
1.闲置土地流转
农村闲置土地流转是发挥农村土地资产价值的关键。
当前国内常见的农村闲置土地流转方式主要有四种,即出租、出让、转包、入股。
出租,农户自愿将耕地或宅基地的使用权出租给承租方,承租方给出租方固定的收益。一般由村集体统一收购(回收)闲置土地,再租给开发商,对于发展旅游项目的租期一般在20年左右。
出让,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在按有关规定获得资金补偿后,将土地使用权交给当地政府,再转交给建设方。
转包,即土地承包方将全部或部分承包地的使用权包给第三方,转包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合同的剩余期限。
入股,即农户将闲置土地的使用权作为股份,参与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经营,这种模式在旅游开发的同时,兼顾村民的长远利益,获得就业机会或从事经营工作,使他们能够长期分享旅游收益,充分体现了旅游业“利益共享”,成为现今最被政府和农户欢迎的闲置土地流转方式。
一些旅游热点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街、旅游热门城市周边村落的空置农房可长期租给城里人,方便其旅游和养生居住。农民朋友可将自家农房打造成适宜租赁的酒店形式,这样也能缓解一到旅游旺季,乡镇和农村的居住压力倍增的问题。
四川农门村:永久退出按每亩每年1000元,补偿30年,也就是3万元/亩。长期退出每亩每年850元,补偿14年。(注意,永久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永久交还给村集体;长期退出:将当地土地剩余承包期限内(2029年之前)的承包经营权交还给村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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