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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没有领,但是办了酒席想分手,财产怎么分?
酒席,彩礼,也是结婚证没有领,但是办了酒席想分手,财产怎么分?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结婚证没有领,但是办了酒席,一起生活了几年,现在两人矛盾重重,想分手;请问财产怎么分?娘家拿的6万块钱,是否能得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犯原则性的错误单纯的只是小矛盾都可以通过沟通解决的.分手不一定是最好的选择
如果有问题不沟通 就靠分手解决那么遇到谁都一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酒席办了没领证,应该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属于共同财产,这个你们可以共同协商,应该是可以退的,但是也要转帐记录,还是现金,这是怕协商不成,可以找法律途径解决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你这种情况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财产问题。1.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依据你陈述在一起6年,所以肯定有同居生活,法律规定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也受保护可以分割);2.彩礼返还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对彩礼返还这一块规定了三种情形:a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b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c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但适用b、c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鉴于你没有登记要求返还彩礼,可参考适用a情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登记,不是夫妻。不存在婚后共同财产的问题。但是,如果同居期间,有共同收益的财产,可以共有财产主张分割。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楼主,不管你是因为什么情况,没有去领结婚证,都要先说一句,做事最好都先按照程序来。该见父母见父母,该订婚就订婚,该领证就领证,该办酒席就办酒席,并不是因为这些步骤有多重要 ,而是因为这些步骤都是多少平凡总结出来的,我们都是平凡人,就应该按照平凡人的步骤来进行。
那么跳过其中一些步骤是否可以呢?当然是可以的。但是跳过其中一些步骤,在婚姻这件事上,你就有了不平凡的一面,那么你就得去承受平凡人遇不到的一些问题。
话说回来,你只是办了酒席,在世俗眼光下,你就已经结婚了,但是法律并没有认可你们,你那6万块钱,当然是属于你的,你完全有权要回来。但是别忘了,你活在一个世俗的社会,就看你有没有打破世俗的能力和本事,动用合理的手段,把那6万块钱给要回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领证说明还是男女朋友关系。你6万块如果是娘家拿的,有字据的话还是可以拿到的。你们不存在婚后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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