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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高利贷?什么是套路贷?
高利贷,套路,利息什么是高利贷?什么是套路贷?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高利贷,明码标价
套路贷,明面合法,背里使套路让你进入一个看似合法,实际不合法的套路中。
高利贷是借6万,要15万,明码标价,知道了谁会借?
套路贷,借6万,给你签合同9万,然后通过什么服务费,管理费,平台费,保证金,啥的乱七八糟的费用,躲避法律法规,然后就说这是行规,合同显示金额不用理会以下款为准。通过这些套路想方设法稀里糊涂的给借款人下套达到他们盈利目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高利贷不违法,但利率高于36%法律肯定不会支持,套路贷却是违法的,属于国家要严厉打击并会坚决取缔的。
一、什么是高利贷?
首先有一点要明确的是,高利贷不是现在才有的,它已经存在了数千年了。其次从我们国家的法律来看,高利贷本身也并不违法,而且在投资领域,高利贷风险那么高,利率高也算正常。但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也非常明确,就是允许存在,但是不允许你收太高的利息,具体就是24%以上的年化收益不会得到支持,36%以上肯定不支持。而在民间借贷中,大多数的借贷行为本身也没有什么违法或者犯罪的手段在,所以高利贷存在也是有其道理的,如果全部取缔的话,那么有一部分人的融资需求就会被完全压制,而这类需求在现有的体系里,银行是无法满足的。
高利贷最典型的就是发生在熟人群体之间的民间借贷,而“标会”就是其中一种最为典型的组织形式,它基本都是发生在互助组之间,大多是自发组成的,虽然利息高,但是却普遍存在。
二、什么是套路贷?
套路贷才是应该坚决予以铲除的,因为套路贷其实就是打着民间借贷的幌子,威胁或者利诱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 所以套路贷的本质其实是骗局,属于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集体违法犯罪行为,经常搞得借贷人家破人亡,对于这样的东西,当然越早铲除越好。
套路贷最为典型的一种形式就是“校园贷”了,通过勒索女大学生拍裸照是他们常用的技俩,这个就不多说了,想必很多人对此是深恶痛绝。
欢迎关注,一起交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高利贷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综合年化利率超过36%,将被视作是高利贷,这里有两个关键点,一是综合利率,怎么理解,就是要将出借方所谓的手续费等等费用全部算所利息来计算总利息;二是年化利率,也就是说要换算成年化的利率。
举个例子,你借了12000块钱,然后每个月还本金1000元,每个月还利息240元,还收了你500元的手续费,一般这种情况下,出借方会声称月成本是2%,我们乍一算,年化是24%,不是高利贷,但是事实如此吗?不是的,本金12000元,利息是240元乘以12个月再加上500元,总共是3380元,那么真实的年化利率是多少呢?真实的年化利率已经达到了48.5%,远远的超过了高利贷36%的认定标准。
套路贷
“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最核心的还是其目的,是非法获取被害人的财务。并不是要获取利息。
最常见的套路贷手段有哪些呢?
(1)制造民间借贷假象。通过各种欺诈手段,骗受害者签订金额虚高的借款合同。
(2)制造虚假给付事实。通过银行走账再线下收回等手段,制造实际的给付证据,但是钱并没有给到借款人。
(3)故意肆意认定违约。故意回避借款人还款,造成借款人实际上的违约,从而榨取高额的违约金,而往往违约金高到你不可想象。
(4)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当你还不起的时候,就会给你发放新的贷款偿还原有贷款或者“介绍”新的贷款平台给你,造成本金的快速上涨,实际上给你介绍的借款平台也是他们自己的。
(5)软硬兼施“索债”。恐吓,恫吓借款人,以爆通讯录,诉讼等作为威胁,威胁借款人还款。
综上所述,高利贷不一定是套路贷,但套路贷往往都是高利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 。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根据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法律依据:
1、《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二、严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民间个人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个人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属于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货币资金,禁止吸收他人资金转手放款。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超过上述标准的,应界定为高利借贷行为。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套路贷”的“借款”是被告人侵吞被害人财产的借口,所以“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名行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之实。而高利贷出借人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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