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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男子从酒店带走“欠账人”,到山上殴打逼问还钱, 你怎么看?
欠债还钱,还钱,老赖邵阳男子从酒店带走“欠账人”,到山上殴打逼问还钱,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邵阳男子从酒店带走“欠账人”,到山上殴打逼问还钱,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非法拘禁并殴打他人,已经犯法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老公同学欠我们几十万。问他还帐时,他说别人欠他的。而且他早把所有资产都转移给了她女儿。我叫我老公上法院起诉他,老公又拉不下脸。真的烦死了,碰上这样的人渣。现在这世道欠钱的是大爷,讨钱的是孙子。讨钱必须心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债权关糸,欠债还钱,必须爽还,抓住欠债人打人违法,罪加一等,如果欠债人长期不还不打招呼不见人,欠钱数非常大。当时发现抓住欠钱人,立即报警派出所商量,再向法院起诉,接照当事财产照价拍卖还钱,这样就是合法维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万一收不到钱就先收利息,不要逼人太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打人是不对的。也是不理智的,法律意识薄弱。对付老赖。可以拿法律来保护自己的财产,殴打他人,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给予行政处罚;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那些不要脸的无赖就是要狠,作为朋友,当初你厚着脸皮要借钱,现在你厚着脸皮耍无赖,死活不还钱,对这种人,就是要狠狠地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欠债还钱天公地道,借钱不还,必定遭殃,带走打一锅逼还钱这个可以有,更没有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生活中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欠过别人的钱,也许借过别人的钱,欠债还钱是应该的,但是咱们催债也不能用暴力手段,这样触犯法律了得不偿失,可以用法律手段而非暴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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