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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刀郎起诉某歌星侵权一事,那么歌曲的版权翻唱是如何收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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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近日刀郎起诉某歌星侵权一事,那么歌曲的版权翻唱是如何收费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许多人都没有明白商演是个什么东西。
一些人认为张的歌李唱了,怎么了。这是对张的认可,张应该感谢李唱了他的歌。
这时候就应该说说商演了,商演是商业演出,是某单位或是个人花钱请李来进行歌唱,这时候李唱张的歌去挣钱了。这是张不允许的,李凭什么白白用张的歌挣钱?
所以张会和李要版权费。
同理,刀郎起诉某歌星就是这样的原因。
某歌星如果是义演或是不收取报酬的演出,刀郎是不会起诉她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刀郎做的没错,和当年陈佩斯的事情一样,你唱人家的歌赚钱,就不应该,相反我们去卡拉ok.唱人家的歌花钱,就没事情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呵呵,上午看过这个新闻了,翻一翻就过去了。现在还是说几句吧,因为还是想提醒一下,版权收费问题已经越来越让市场走入了一个死胡同。
降央唱出来另一种韵味。
刀郎我还是蛮喜欢的,此文并不对他的行为品头论足,他起诉降央于情于理都合适,因为降央卓玛唱他的歌确实有另一番韵味,毛钱不给确实算不尊重原创者,遇到通情达理的打个电话或许不涉及到钱也说不定嘛。
版权问题的后遗症。
但是所谓的音乐版权问题,我个人的看法确实没有给音乐市场带来更大的繁荣,反而禁锢了很多场面的经营。首当其冲的是量贩式KTV,这个平民娱乐项目自从收取版权费已经每况愈下,于是造成了一个奇观,三四线城市的量贩式KTV活的滋润一些,而一二线城市的量贩式KTV却在苦苦挣扎。此中宛曲或许咱们只能揣摩……
第二个带来的问题应该是新人的问题,这些年以来音乐新人虽然出来很多,但是再也没有出现过二三十年前的盛况了,而那些应该要慢慢退隐的人却长期霸占舞台……这种情况不得不引起重视,当一个行业新人难以出头会发生什么呢?
版权问题应该更加合理化。
所以,我个人觉得歌者的版权确实重要,他人不经允许就拿去赚钱确实很不尊重劳动成果。但是一首歌已经开过原创者发布会、演唱会、出过唱片了,确实需要有“折旧率”,这样或许会更加繁荣市场。如果一个歌者就创造了一首传唱度很高的歌曲,难道就可以靠这个吃一辈子?如果能新歌收多一点钱,三两年以后少要一点,五年以后基本上意思一下,十年以后谁都可以翻唱,这样才是“促进文化事业发展”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们村有个种植户,她把丰收果实卖出去了;商贩又把果实批发给小商贩,小商贩们有的直接卖出去了,有的包装后卖,有的卖给再深加工厂后在出售,这个种植户可以告商贩们拿她的果实倒卖 包装 加工赚钱的人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歌曲包含的著作权就两个:一个是歌曲本身的著作权,即词作者、曲作者的著作权;另一个是演唱者的表演权。 通常意义上,著作权人与作者是同一个人。但也有例外,比如,词曲作者受某公司委托创作,或职务创作,在有著作权归属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归公司所有的;而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 如果我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一下。或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关注我,给我发私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家唱你的歌赚钱,不是你写的歌值钱,而是人气值钱,歌迷不是奔你的歌去的,而是奔人气去的,否则话不如在家里下一首听听罢了,所以人家赚钱了不是你的歌赚的钱,所以一个文艺作品就应该让有能力的人去发挥它的价值,比如汪峰写的春天里这首歌是旭日阳刚唱了以后这首歌的价值才体现出来。希望刀郎不要那么小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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