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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21日前民间借贷,双方同意的,怎么处理?
利息,民间,万元2019年10月21日前民间借贷,双方同意的,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就答一答这个伪命题,听口气是放给对方超过三分了,或者有砍头息了,这两样如果你是放贷人,就应当立即联络借款人修改合同,降低利率,友好协商,合理合法的没人说你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民间借贷,国家应该给个规定的利息价格,因为去银行贷款手续多,还要花额外的钱,没有熟人一般难从银行借到款。解决一些需要钱人的之急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符合国家法律支持的利息必须付,超出国家法律支持的利息必须退,否则后果自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0月21日之前的民间借贷,借款人按照约定己经归还的,均是合法有效,不用追究。既不溯及既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提问者没把问题说清。就你现在的情况,如借贷利息高于国家规定的可以按国家规定,国家只是现定了民间借贷利息的上线,在规定以内的都是合法的,具体事项请你查下国家对民间借贷的文件。如髙与国家规定的可视为无效借贷协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管怎样,利息应该出,但不得超过二分利。这样才能良性循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观点:根据出借人是否已将借款交付借款人而区别对待。
理由:①必须先有法律,方可评判某一人的行为是否违法,绝不是在制定法律后,而去评判某人在法律制定前已完成的某一行为是否违法。②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合同生效必须是交付借款后,若未交付借款,合同成立而不生效,若在10月21日后交付借款,那么合同是在法律生效后,合同才生效的,即受该法律调整。③超过36%的利息无效,不是该部法律规定的内容,是早已经生效的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因此,超过36%的利息当然无效,毋庸置疑。④高利贷入罪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以营利为目的、两年内向不特定多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出借资金10次、年利率超过36%(月利率就是3%),并且具备以下情节之一,就会构成非法经营罪: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啥处理的,到时欠方还钱就是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超过的利息不保护,只要不是职业放贷人没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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