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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长江,四川6470艘渔船退捕, 你怎么看?
长江,葛洲坝,干流保护长江,四川6470艘渔船退捕,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保护长江,四川6470艘渔船退捕,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马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好措施 早就应该这样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长江流域禁渔期是2003年经国务院批准全流域统一实施的禁渔期制度,是继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之后国家层面设定的重要的内陆水域休禁渔制度。为了保护长江渔业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早在2002年农业部规定每年从云南省德钦县至长江口的长江干流,在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和湖北等省、市境内的赤水河、乌江、嘉陵江、岷江、汉江等江段,鄱阳湖和洞庭湖区的范围内实施休渔。休渔时间为:云南德钦县至葛洲坝以上的为每年的2月1日至4月30日;葛洲坝一下至长江口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
实际上2002年起,农业部开始在长江中下游试行为期三个月的春季禁渔。2003年起,长江禁渔期制度全面实施,共涉及长江流域10个省(区、市),8100多公里江段。禁渔范围为云南省德钦县以下至长江口的长江干流、部分一级支流和鄱阳湖区、洞庭湖区。葛洲坝以上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2月1日—4月30日,葛洲坝以下水域禁渔时间为每年4月1日—6月30日。禁渔对象为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但实行捕捞限额专项管理的凤尾鱼和长江刀鱼捕捞除外。禁渔期间,开展长江渔业资源增殖活动。具体禁渔期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据统计长江干流每年的天然捕捞量已从1954年的42.7万吨降至近年的不足10万吨,与此同时水产养殖业蓬勃发展。相较于每年超过6000万吨的全国水产品总量,如今长江干流的天然捕捞量微乎其微。因此捕捞渔业退出长江不仅不影响老百姓吃鱼,反而有利于长江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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