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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交二十多年的社保,该怎么办?
社保,养老保险,年限断交二十多年的社保,该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断交二十多年的社保,该怎么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感谢邀请回答你的“断交二十多年的社保,该怎么办?”的问题!
你给出的问题信息量太少,我只能猜测你原来已经交过几年的社保,后来就中断了二十多年没缴。按照这种情况我来帮你解答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因此,你断交了二十多年社保,但如果养老保险已经缴费的累计年限有达到十五年整,在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也是就男60周岁,女工人50周岁,女干部55周岁(目前一些省份规定民营企业的女工也一律在55周岁才能退休)时,可以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但医疗保险在退休时,不足二十五年的需要补缴至满二十五年才能办理医保退休手续。
二、不知道你断交二十几年社保的原因是什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包含社会保险的条款的规定。因此,如果断缴社保的二十几年一直是在目前的企业上班,那么,你完全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企业给予补缴这二十几年的社保。如果你二十几年中断社保期间更换了几家企业,那么,按照劳动仲裁的有关规定超过一年时间的,劳动仲裁不给予受理,因此,只能要求你最后工作的这家企业,也就是你现在工作的企业,为你补缴在这家企业工作期间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的社保了。如果企业不愿意为你补缴,你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如果以此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要求企业补缴应缴未缴的社保,还可以要求企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总结:你断交二十多年的社保,如断交养老保险前的累计缴费年限有达到十五年,那么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是可以办理养老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的。但医疗保险需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二十五年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退休待遇,不足二十五的需一次性补缴至二十五年方可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如断交期间在企业工作,可以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劳动合同法》要求企业给予补缴应缴未缴的年限社保,企业不给予补缴的,可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如以此原因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要求企业补缴社保,还可要求企业支付每工作一年一年月的经济补偿金。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再次感谢邀请!感谢关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断交20多年的社保,该怎么办?你这种情况的确比较难办,在职工社保不允许补缴的情况,你面临的问题可能就是无法办理退休,千错万错,都是个人的错,现在老了想来弥补,损失是非常大的,目前可补救的办法有三种。
第一,如果时间允许,可以在原来的基础上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我国大多数地方开始全面缴纳社会保险,是根据国发(1997)26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开始的,实际执行时间是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即国发(1995)6号文件精神,从1996年开始全年执行,部分试点比较早的地方是从1992年1月开始的,你断交20多年的社保,如果从1996年1月开始计算,那么到现在也就是23年左右,如果是从1992年开始计算,也就是27年左右,按照当时的年龄20岁左右,那么到现在你已经是43岁到47岁之间。还有13年到17年的缴费空间,所以从现在开始续交职工养老保险还有补救的余地,这样你断缴之前的缴费年限和现在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即使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规定的最低15年的缴费年限,也还可以继续缴费,继续缴费5年以后仍然没有达到缴费15年的,因为你是属于2011年7月1日之前,即社保法生效之前参保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这样可能要延迟几年办理退休,这也算是一种补救吧。
第二,将断缴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如果你现在的年龄已经超过50岁以上,建议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将以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以前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以计算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在60周岁之前通过一次性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足15年的缴费年限,可以在60周岁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这样操作的好处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允许距离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人员一次性补缴,而且缴费金额比较低,可以减轻自己经济负担。但是由于缴费比较低,养老金水平也不高,在选择缴费档次时,最好按照当地允许的最高标准来缴纳,这样养老金的差距会有所减少,不管怎么样,也有一份属于自己的基本养老金。
第三,可以办理退保。
如果自己现在年龄已经接近60周岁,本人既不愿意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也不愿意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时,可以向参保地的社保部门申请退保。但是退保时只能退回个人账户本金和利息。20多年前缴纳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比较低,那时每月只缴纳了几元钱,记入个人账户的资金也是比较低的,即使加上利息也没有几个钱,是非常不划算的。退保后就意味着自己彻底失去了领取养老金的资格,下半辈子就只有依靠儿女来养老,这种操作方式是非常残酷的,需要仔细斟酌。
总之,社保断缴20多年,现在老了才想起自己的社保该怎么办,这是一种对自己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如果能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这是最好的操作办法;如果这种办法不可行,可以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这是比较现实的办法;最差的办法就是办理退保,但是这是非常不划算的,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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