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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0日本人在工作受伤,当时单位没在一个月内给我申报工伤?
工伤,职业病,行政部门5️30日本人在工作受伤,当时单位没在一个月内给我申报工伤?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公司没买社保,以外包工为由一直拖时间。7月16日申请法律援助请律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但是法律援助律师总是在外地或者忙,我问他需要我去做的尽量吩咐,我努力去搞证据。再加上,公司名字更改了。以至于现在还没开庭。12月左右,我没办法了,去劳动局,人民政府,社保局,网上举报能去的部门我都跑几趟。后来单位知道我举报,叫我把举报撤了。同意和我一起走工伤!请问我和单位某个文员带有公司印章工伤申请书去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科是否会受理。因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一个内有效,当事人一年有效。麻烦大家给点建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单位没给你申请,你本人也可在一年内申请工伤,然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提起劳动仲裁要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年之内,员工可申请工伤认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不认工伤,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具体操作建议联系当地专业律师咨询、帮助。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但前提是你得证明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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