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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婚后都没去过前夫家,他还让我支付抚养费,怎么处理?
孩子,抚养费,你的我离婚后都没去过前夫家,他还让我支付抚养费,怎么处理?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支付抚养费与你去不去前夫家没有关系,抚养费不用你亲自去送,你可以汇款,我觉得你不会不懂,这是在狡辩,拙劣的借口,令天下人不服!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抚养费是给孩子的,也是你应该给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虽然离婚了,但,孩子未成年,你有义务善养孩子,而且是必须的,是法律赋予你对孩子的责任,任何困难不可能是/付给孩子生活费而寻找理由,一个月6000完全足够付生活费,自于你不够那就是你的问题,就从你说的,离婚就不打算看孩子和一个月60Q0都不够花,的话中,可以看出你不是一个有责任心的女人,付不付也由不着你,法律会强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人女人就是典型的生孩子是为别人生的女人,孩子只是他们婚前索取利益的筹码,也是以后离婚的负担,会想尽办法甩掉这个包袱。这种自私自利,只顾自己感受,没一点责任感的女人,真是猪狗不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你还结婚生孩子干嘛?只为一时爽吗?法律规定,有正当收入的必须付抚养费,一般收入的百分之二三十,如果对方起诉,法院会强制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去不去是你的事,扶养费一定要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支付抚养费,和扶养你孩子有关,和去不去你前夫家有什么关系,如果你两个没孩子,就应该切断一切联系方式!还让他找到你?还是你自己余情未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每个月500的抚养费已经算少了,真的孩子生下来以后你得负责啊,不能说因为离婚了,孩子跟你前夫生活,就不关你事了,你怎么也是孩子的妈。
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除非你没有经济来源或者因犯罪被关押,失去了经济能力,可以不用给抚养费,否则都是必须给付子女抚养费的。
你说你工资才六千,你自己都不够用。这其实不是理由,不够用你可以用省一点,每个月省500,你把孩子生下来你就得负责。
怎么说那也是你的孩子,自己用省一点,省出来的钱就当是为了给孩子创造一个好一点的成长环境,以后孩子成才了,虽然不是跟你生活,但是你内心也会为他感到高兴与自豪的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离婚书做,该你支就支,不该你支一分没有,都离婚了,什么都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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