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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为什么不能自己下医嘱非要麻烦医生?
医嘱,护士,医生护士为什么不能自己下医嘱非要麻烦医生?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2、协助医生做好对病人及其家属的咨询、辅导、接诊和治疗工作。对病人要有高度的同情心,体贴爱护、主动热情,表情亲切,说话温和,工作耐心细致,有问必答,不与病人争吵。
3、执行医嘱及护理技术操作;注意巡视、观察病情及输液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协助新入、手术、急、危重病人的处理;负责备血、取血,护送危重病人外出检查。
4、经常性地深入病房和病人交流,以获得有关病人病情的信息,了解病人的疑虑,及时解决病人存在的问题,给予心理支持和人文关怀,向家属和病人解释病症的原因、治疗原则、注意事项并进行饮食生活指导、健康教育指导。
5、加强医学及护理新知识的学习,重点学习本科室的相关知识,比如,本科常见病的发病原因、病理、生理机制,治疗、预防护理,多看本科室每个病人的病历、治疗经过、疗效及各项化验指标,对本科室每个病人的病情用药治疗了如指掌,在进行治疗护理查对时,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出错,能早期发现,准确判断。
6、负责医疗文件和物品管理,做好物品清点交接。工作结束后,做好清洁卫生及次日工作的预先准备,保持工作环境的整洁、美观。及时汇报、反映患者对医院服务的意见及要求,并做好记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首先要知道为什么要下医嘱?他的作用是什么?
医嘱, 就是医生根据病情和治疗的需要对病人在饮食、用药、化验等方面的指示。医嘱是指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当由医师书写。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个内容,并注明下达时间,应当具体到分钟。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和备用医嘱三类。
医嘱书写必须按要求书写,病历是处理医疗纠纷的法定证据,具有很重要的法律作用。
护理人员主要是核对并执行医生的医嘱,各有各的职责及分工,在处理疾病过程中同等重要,所以工作中应该做到:
1、密切协作 ,正所谓“医护不分家”,急危重患者的抢救、院前急救、手术都是医生护士密切配合、训练有素的状态下,才能圆满完成。2.彼此平等互相尊重虽然医务人员有分工不同、但是在工作性质、彼此是平等的,要相互尊重。尊重他人人格,相互体谅,出现矛盾时及时沟通、主动协商,时时处处体现出尊重他人的才能、劳动和意见。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么简单的问题你都不明白?
下医嘱只能由医生来做,护士只能来执行,护士没有下医嘱的权利,更没有下医嘱的能力。
首先你要弄明白什么是医嘱,医嘱就是,医生根据病人的治疗程度,治疗效果,而确定治疗方案,也就是用什么药,做什么检查,从而达到治疗目的。
而护士只能做些辅助医生的事情而已,如测血压,测血糖,换液,测体温等等。所以,医嘱只能由医生来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护士大专或中专,医生至少本科,一半都研究生以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学的专业不一样,一个医疗,一个护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应该先弄清楚医嘱的定义到底是什么,
所谓医嘱:顾名思义就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对病人在用药、化验、饮食等方面的指示。
医嘱是指医师在治疗过程中根据患者病情变化所下达的医学指令,医嘱的内容及起始和停止时间应有患者的主治医师亲自书写;
护士之所以不能代替医师对患者下医嘱是因为他们两者之间的执业权限不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护士没有权利下医嘱,法律不允许,护士只能执行医嘱。就跟开药一样,得有处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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