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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可以冲抵吗?为什么?
账款,款项,科目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可以冲抵吗?为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两个科目的核算内容来讲,原则上这两个科目不能冲抵。
其他应收账款一般包括暂付款,是企业在商品交易业务活动之外发生的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核算内容主要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保险等赔款)、罚款(内外部等各种性质的罚款),
2、出租包装物租金,
3、应向员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为员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员工负担的医药费等),
4、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5、员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时的备用金,
6、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应付款项是企业购买各种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业务应支付给供应商的账款,是购销双方在购销业务中在取得物资和支付货款在时间上的不一致而产生的负债。
该科目的贷方发生额登记企业购买材料、物资及接受莱芜供应的应付但尚未支付的款项。
该科目的借方发生额登记偿还的应付款项、以商业汇票抵付的应付款项。
该科目期末为贷方余额,表示尚未支付的应付款项。
当然还存在特殊的情况:
如果购货企业向A供应商购买货物的同时,又向A供货商租入包装物,并支付了保证金。当购销双方业务清算时,根据双方的业务约定允许其他应收款和应付账款的科目余额进行冲抵。
因此,其他应收款与应付账款是否可以冲抵,需要根据企业经济业务发生的实际和具体情况来确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抵。1、它们都是往来账户。2、只要明细科目相同。3其他应收款是资产,应付账款是负债。资产大于负债就是应收,负债大于资产就是应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
因为这两个科目的核算的业务实质是不同的,不能随意冲抵。
举个很实际的例子,你开了个公司,现在要以公司的名义租赁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先交一万元的押金,租金每月一千,可以一季度后再付。
那么开始租赁的第一个月到第三个月的实际情况是:
1、支付押金给房东:借:其他应收款-押金 1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
2、 计提租房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1000*3
贷:应付账款 1000*3
一个季度过去后,房东找我们要房租,我们可以已经交过押金为理由不付租金,要求房东直接从押金里面扣吗?
当然是不行的,因为押金和租金本就是不同的款项。
同理,在公司财务处理这方面的逻辑,也是一样的;本就是不同性质的款项,不能随意冲抵。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一同个人的就可以冲抵,如果对方从你公司借过钱,那就产生了其他应收款,借方计,其他应收款,贷方计银行存款/现金。你公司从这个人手里购买货物或者服务时,借计库存商品/材料/**费用 。贷计其他应收款以冲减他以前欠款。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因其他应收账款与应收账款在报表中都是合在一起体现的,不是冲抵而是叠加在一起的。其他应收款范围是:房租、无形资产租金等,应收账款属于主营业务收入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应付账款是本公司欠自己的供应商的钱,是本公司和供应商之间债权债务关系。其他应收款是本公司对本公司的客户以外的债权,主要是对个人的债权。这两个会计科目都有明细科目,两个明细科目一般不是同一个公司或个人,所以不可以互相抵。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企业发生应付款项付不出去的情况比较少见,一般不会付不出去,但是有可能因为经营地址、联系人无法联系,营业执照注销等问题。企业是不能将无法付出和收回的往来款项直接在账务层面作冲抵处理,这样操作违反会计准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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