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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朋友欠了我两万没有借条这种的微信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聊天记录,证据,借条请问朋友欠了我两万没有借条这种的微信记录可以作为证据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此条件关涉微信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因微信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的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
由于缺乏明确的认证规则和专门的电子证据鉴定机构,部分公证、鉴定存在瑕疵缺漏,这些都增加了法院对电子证据认证的难度。因此,建立专门的电子数据证据鉴定机构并明确其认证规则,是目前“微信”证据发展的必然需求。
微信聊天记录无效的情形
1、主体无法确认的微信聊天记录;
2、没有通过网络实名、电子邮箱发出的微信聊天记录;
3、没有经过公证、电子证据固化的微信聊天记录;
4、将微信内容掐头去尾,只留下让人看不懂的内容的微信聊天记录;
5、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采用法律明令禁止的渠道取得的微信聊天记录;
6、无法在原始载体上播放或者展示的微信聊天记录;
7、没有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的孤证的微信聊天记录。
如何收集微信聊天记录
从内容来看,聊天记录文字的意思表示是明确清楚的,语音是清晰可分辨的。
从方法来看,可以采取收藏的方式,将文字或者语音保留下来,避免在进行文件自动清除时予以删除。
从连贯性来看,聊天记录文字内容从开始到结束应当是意思完整的,具有连续性和文字上的逻辑性,尽量不要使用指代或者昵称,更不要使用可能存在歧义的语词。语音则应当是完整的意思表示,且不要对其进行编辑和修改。实务中,许多人喜欢将微信聊天记录包括文字、语言用U盘拷备下来,而将原始载体予以删除,这在对方不予认可的情况下,审判、仲裁机构很难认定。正确做法是,即使有U盘拷备,仍然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
尽可能通过其他形式,比如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书面材料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固定。
通过其他证据,包括书面材料等,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补正,使其成为完整的证据链条,避免微信聊天记录成为孤证。
为了证明主体的真实性,建议可以通过备注方式,将当事人真实的手机号码予以添加。
建议:尽量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微信聊天记录作为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其作为电子证据,在司法实践中,其要想具备相应的证明力需要具备相应的条件,其具体证明力如何,在具体的个案中,由法官判定。
为避免此类情况,建议出借人在出借款项时,尽量与借款人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 我就是没有借条 凭微信记录起诉 赢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的,但是得有文字说明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微信记录也只能作为辅助,最好呢就是有借条,微信转账记录的话也可以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微信转账记录是可以被承认的,如果转账备注有写上借钱或者出借给某某,这更是具有法律效应,但如果没有,可能过程会比较波折,浪费些时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微信号通常都和电话绑定,现在电话已经实名制,所以通过微信绑定电话印证主体身份,然后起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感觉如果借钱的人和你关系很好,他没有想赖账的心里,微信的记录就能管用,真正不打算还你钱,这就不足以当做证据,除非你们聊天记录写的明明白白,有时间地点,或者是微信转账的记录,还得你们双方都说这个事的详细记录,否则我认为不能当做借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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