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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是农村的主体,如何组织好返乡农民工创业?
农民工,农民,农村农民是农村的主体,如何组织好返乡农民工创业?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第三点,返乡农民工如果想利用土地创业,我觉得这个风险更大。因为现在土地上经营种养殖业必须得经验丰富,而且还要学会争取国家的相关项目补助,这个除了靠自身的好学、勤劳,还得有一定的社会关系网络,健全销售渠道,摸清国家政策。
总之,我想对那些想回乡创业的农民朋友们说:创业不是简单的一件事,必须得考虑清楚在行动。农村是在发展,未来也会越来越好,可问题也依然存在,我希望大家回乡创业可以抱团发展,降低风险,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天冷了,在外打工的农民工,除了一些在工厂或企业工作的须继续工作到春节。其他的如干建筑的农民工一般都该回家啦。因为这几年建筑工,工资较高。因工种不一样,有的争5万6万,电焊工有的争8万10万。昨天下午,正好碰见几个刚打工回来邻居,问他们回来还准备干什么?他们说:回家来休息,销费,过了二日二再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乡镇党委和村支两委要根据返乡农民工就业和创业的具体需求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对他们进行科学的组织和引导,该从事乡(镇)村基础设施建设就从事基础实施建设;该从事乡(镇)村餐饮朋务业的就从事餐饮服务业;该从事农村种、养两业专业性发展的就从事种、养两业专业性发展;该从事兴办农村初级产品加工乡镇企业的就从事这样的乡镇农产品初级加工企业;该适宜从事乡村旅游开发业务的就从事乡村旅游开发业务;该适宜从事乡村土特产种植扩大再生产业务的就从事土特产种植扩大再生产业务。总之,要根据当地乡村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对他们量才录用,科学调配,同时要把政府给予返乡农民工创业和就业的财政资金补贴全额支付到位,各种政策优惠政策更要不折不扣地按规落实。使他们真正把好钢用在刀刃上,以求他们在回乡就业和创业的生产劳动中真正获得可观的经济收益和社会效益;使他们真正通过在家门口就能创业增收而逐渐成为乡村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力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创啥业?牛舍猪气都拆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你说的很多,农民是农村的主体,也是农产业的梁柱!那么如何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就业问题?
首先,了解自己村的地理位置,距离乡镇城市有多远,交通是否便利?
其次我们要知道本村的特色是什么?有没有让人称赞的风景民俗?
那么知道以上两个条件我们再考虑其他的。
乡村旅游类,农家乐类,电商类,合作社生产交易类。我们简单分为四个,然后召集大家集体开会研究,看看大家都适合那一类的创业就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要充分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切实维护农民主体地位。农民主体地位是农民在农村改革发展中发挥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前提。尊重和维护农民的主体地位,一方面要向农民群众广泛宣传党的各项农村政策,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民意表达机制,广泛征求农民群众对农村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把他们的合理意愿和要求体现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决策中。另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使他们能够完全自主地根据市场情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要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和创造,切实维护农民的意愿和创造。我国3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一条成功经验,就是充分尊重农民的愿意和创造。要鼓励农民围绕农村改革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允许农民大胆探索、大胆实践,凡是法律没有明确禁止的,都要允许农民去试、去干、去闯,并及时总结和推广他们创造的新鲜经验。要进一步激发广大农民自主创业的潜能,营造鼓励农民干事业、帮助农民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并为农民群众施展才华、创业致富提供实实在在的支持和帮助。要大力支持农民按照自愿、民主原则发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合作社,积极引导工商业资本、民间资本、外资投向农业和农村,促进农村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第三,要充分尊重农民合法权益特别是物质利益,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特别是物质利益。农民合法权益包括农民的物质利益和民主权利特别是农民的物质利益,是农民积极性的支撑,是农民发挥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的内在动力,是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动力。因此,充分发挥农民在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必须充分尊重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经济上切实尊重和维护农民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尊重和保障农民民主权利,使农民愿意在农村改革发展中发挥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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