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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工伤,单位应如何给付工资?
工伤,工资,职工非工伤,单位应如何给付工资?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是定远人,之前单位组织活动,结果让我落下了残疾,无法再上班。单位在此之后只给我生活费,不给工资。如今我被鉴定为三级伤残,不属于工伤。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工资应该怎么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律师解答:首先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造成自身发生损害的,这种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这位观众没有被认定为工伤,他在医疗期内依然享受病假工资,但是病假工资也仅仅是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来支付,可能也就是基本的一个生活费,根据他这个情况因为他已经达到了三级伤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他已经达到了三到四级伤残的话,他可以退出工作岗位,和工作单位办理解除合同,他就可以享受退休工资了。目前是不能按照工伤赔偿拿薪资的,可以走非因公受伤的程序来维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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