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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农村土地延长三十年承包期?
土地,土地承包,农民如何看待农村土地延长三十年承包期?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如何看待农村土地延长三十年承包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土地延长》
土疆万里皆华夏,
地域辽阔物产富。
延续务农好政策,
长远规划利国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三十年三十年继续承包下去,人都死了,地还在,不是笑话吗?开始承包后出生的人反而没土地,这公平吗?应该为三十年作一次调整,那么体现了公平公正,否则年龄大的,几十年承包下来,要么死了,要么不能种地了,这样符合发展规律吗?死板硬套简单处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土地延长30年承包期是否切实可行?主要看两方面: 一要看能不能解决以下问题 :
1、人生无地,人死地存;
2、一乡一镇的各村、一村的名组,人均土地面积有多的有少的,有的差额还很大,土地分配不公;
3、政府、企业占地的高额补偿金都一次性补偿给了被占地的农民,三十年后,种粮不赚钱的有地的农民,是否愿意和被占无地农民重新再平均分配土地,若否,特别是非常时期,无地农民怎么生存;
4、有的村庄的农民特别是偏远地区,举家外出打工、进城,因种地收入低,其地无心耕种,又无人租种,造成撂荒;
5、很多农田上乱搭乱建房舍、乱挖掏沙、乱建坟墓立碑;
6、农业产业调控无力,农民经济收入低微。 二是能不能实现两个目标:
1、农民富,农村美,农业强。
2、农业现代化。
靠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期30年,不知能否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业发展,没有深入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决策权。相信党和政府,新时代的农村一定会发展的更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土地实质上的私有制。死去的人有地权,可以继承。新出生的人没有地权。不符合耕者有其田,土地集体所有,村民共享地权原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本就不合理,生了孩子没地,取了老婆没有地,人死了有地合理吗,地应该五年分一次,这样才合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是稳定农村的好办法,农民毕竟经商头脑多的人少,既使出去了,没有好前景,回来还有地,人就不慌。反之,就是大问题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土地承包不能”死板岩套”的延期承包30年,这会给国家对农村进一步深化改革带来困扰,这会成为被少部分一些占用自然条件方便优越的好面积的种植户借口,造成大面积很难利用的难乱问题得不到解决,使大面积本当可以高效利用成为了零食荒芜的丘块,比如;水土流失对沟港渠造成堵塞,等一系列的老大难乱,阻碍了农村发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延长三十年不变是正确的。笔者有以下几点证明。
一,农村社会稳定。
二,给承包者和转包者一定心丸,长期投资农地基夲建设。
三,有利于长期转包有能力种植大户。
四,有老人去世者后人顶上,基夲平衡,如年年包,挫伤积极性,有矛盾,地块越来越乱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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