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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欠别人钱,法人需要个人偿还吗?对方没有起诉公司,合同以公司名义签署?
公司,法定代表人,债务股份有限公司欠别人钱,法人需要个人偿还吗?对方没有起诉公司,合同以公司名义签署?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合同为公司副总签署。我没有签字。事情我知道,和对方尚有纠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法人个人没有滥用法人独立地位,没有签字担保,也不知情,而且个人和公司的财产、债务没有混同,依法不需要承担个人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司是具有独立人格的,法定代表人只是公司对外履行职责的代表,不需要为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一旦公司进入失信名单、被限制高消费后,法定代表人也会被限制,影响正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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