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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大妈地下停车场跳广场舞,导致车辆无法通行, 你怎么看?
广场,停车场,地方盐城大妈地下停车场跳广场舞,导致车辆无法通行,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观念的改变、健康意识的增强,参加运动健身队伍的人越来越多,广场舞也随之成为一种风尚。从晨曦微露到华灯初上,在公园里、广场上、小区内,伴随着动感的节奏、轻松的旋律,广场舞爱好者们翩翩起舞,既愉悦了心情,又锻炼了身体,可谓一举两得。
当然,凡事总有两面性,广场舞自诞生以来也是毁誉参半、褒贬不一。喜欢的人认为,跳广场舞强身健体、丰富生活、其乐无穷;反对的人抱怨,广场舞噪音扰民、影响秩序。实事求是地说,虽然广场舞总体上是好的,但是仍然有不文明的人和现象存在。例如,音响声音过大、抢占公共场地、跳舞时间太长等等。也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近年来广场舞引发的矛盾和冲突并不少见。文明跳广场舞成为全社会共同的呼声。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范广场舞行为,相关部门的监管不可缺位。一方面,要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设置远离学校、住宅等人群密集区域的广场舞场地,并做好日常秩序维护和管理的工作,确保不影响人们工作和生活,不扰乱公共秩序;另一方面,要依法依规加强惩处力度,对于不服从监管、恶意制造事端等行为,要有理有据地予以处罚,在法规范畴之中为广场舞念好紧箍咒。
国家有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所以当广场舞播放的音乐达到噪音污染时,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和投诉,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罚,如果公安机关处罚后还不停止,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判决生效后还不停止违法行为,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是绝对不行的,地下停车场跳舞是非常不安全的,我们应该选择室外,宽敞的地方跳舞,而且不能扰民,理性健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觉得这样肯定是不好的,跳广场舞可以找公园等地方,停车场是停车的地方跳舞肯定是不对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跳广场舞是要鼓励和提倡的,但是是在不影响他人或公共秩序的情况下。大妈们可以在小区内或广场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说中国人素质低吧,很多人都觉得冤枉他了。
说中国人不懂法吧,他真的是不懂法[呲牙]
总是把自己打扮成一种无赖和违法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不可取,健身跳舞就去室外空旷的地方,第一,空气好,适量运动吸入新鲜空气对身体有好处。第二,尽可能的不影响到其他人的停车,休息,工作和学习。做到娱乐健身有素养,绝对不能在停车场运动影响到车辆进出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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