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甲胄不属于杀伤性武器,在古代私藏甲胄为何是重罪?
甲胄,铠甲,私藏甲胄不属于杀伤性武器,在古代私藏甲胄为何是重罪?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说到底,统治者们忌惮的,不是人们私藏的甲胄,而是甲胄背后想要造反的野心,而这是他们绝对不允许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甲胄和刀剑不一样,铠甲虽说没有什么攻击性,但是打造一副铠甲的代价可是很高的,由于古代没有工厂流水线,所以想要打造一副铠甲,全靠手工来完成,一套做工精良的铠甲,至少需要三四十名工匠,花费大概半年的时间才能完成,虽说普通一点的铠甲,制作的时间可能会略短一些,但是同样也会耗费不少的资金。
如果一个家庭之中,私藏了好几副铠甲,足以说明这户人家的财力可观,最起码能说明,他们有造反的实力。
其次,铠甲这种东西它没有别的用处,除了用来防御之外,再没有其他的用处,因此,铠甲只能在打仗的时候才能发挥出作用,如果一户人家私藏了大量的铠甲,其动机自然会遭到怀疑,就算你说是为了私藏欣赏的,这种话说出去有人会相信吗?
总的来说,在古代皇权统治之下,之所以私藏刀剑不犯法,而私藏铠甲就是造反的大罪。主要就是因为铠甲代表着皇权,拥有不一样的象征,所以一旦发现有人私藏,就会被扣上谋反的帽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古代,铠甲的作用比较“单一”,其存在往往意味着战争。如果私藏铠甲,则代表着造反。
铠甲不同于刀剑等其他装备,虽然其本身并无杀伤力,但其作用却非常大,尤其是在战场上。
话说从商周时期开始,人们逐渐掌握了冶炼金属的技术,各种兵器甲胄也不断的被制造了出来。到了唐宋以后,铠甲的锻造几乎达到了顶尖的水平,身着铠甲的战士在战场上只有很小的受伤风险,毕竟那个时期都是冷兵器作战,以人力洞穿铁甲进而去杀伤敌人是很难做到的,即使做到了也会让自己筋疲力尽。
所以在战争的过程之中,如果是同等兵力的前提下,哪一方的铠甲数量和质量更高,哪一方就很有可能取得最后的胜利,足以看出铠甲在当时的重要性。
也正是因为铠甲的重要性,各个时期的政权为了保持统治的稳定,都会把这种能决定战争胜败的装备牢牢控制在自己手中。
如果说普通的百姓能随便拥有铠甲,那么他们一旦造反,其力量无疑是非常强大的,基于这种原因,历朝历代都禁止民众以任何名义私自收藏铠甲,否则就会有被杀头的危险。
当然,打造一副铠甲价值不菲,一般百姓也用不起。
所以有能力打造铠甲的往往有资本谋反。就算是某些人家中私藏了一部分铠甲,那么这些人家也必然是在某地区非常有权势的。在古代的民间作坊之中,没有任何一家工匠有能力或者敢帮助他人打造铠甲,民间铠甲的打造场所往往只能是私人锻造机构或者是“借用”国家兵工厂。
如果是自己拥有锻造机构,那么这个人的实力必然不会简单,古代的锻造行业并不是随便哪个人就能做的,尤其是像锻造铠甲这样的工作,不但对材料质量有一定要求,后期的拼接锻造也有特殊的手法,况且一套铠甲所花费的钱财并不是一笔小数目,一般工匠团体根本接不下来,而有能力拉拢精英工匠并且开设高规格锻造工厂的人,必然拥有雄厚的财力和权利。
如果是借用官府机构来锻造铠甲,那么就更厉害了,这个人在朝中一定有着很高的地位,毕竟想串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没有一点威信和手段是没法做到的。
以上是朝廷以外人员获得铠甲的两种途径,这两种途径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普通的民众根本没有财力和能力去锻造铠甲,能有“希望”打造出铠甲的人要么是地方世族或者军阀,要么是宫中官员或者贵族,这些群体不仅拥有雄厚财力,也拥有不同程度的号召力,其中某些人的资本积累到一定程度以后,很有可能就会有一些谋逆活动出现。
为了尽可能的抹杀这种现象,朝廷对私自拥有铠甲一事是非常警惕的,一旦发现就会立刻进行制裁。
综上所述,古代不允许民间留有铠甲是有一定道理的,毕竟铠甲只能在战争中发挥作用,不然就只能变成一堆废铁。再加上有能力收藏铠甲的人往往有一定的实力,为了防止政权旁落,统治者自然应该小心为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在古代简单来说,如果在冷兵器战场上,战士有一件双层的熟牛皮铠甲,里面在穿件厚点的棉布衣服,一般的武器真的很难伤到他。所以这就是在古代私藏盔甲可以以谋反罪处死的一个重大的原因。
2.盔甲肯定是被禁止的,但是汉唐对私人兵器倒是持一个宽松的态度。宋代禁兵就狠了,差点连开山刀和柴刀都给禁止了,民间祭祀上的兵器都由真家伙变成样子货,样子货变成木家伙,可以说中国冷兵器的打炼技术的落后,宋代难辞其咎。
3.但是时至今日,在古代中国人不重视甲胄,文人墨客更不喜欢这些杀戮装备,民间也不许私藏,因而存留下来的太少,日本与欧洲和中国相反,他们把甲胄当成承载家族历史文化的宝贝,保存下来很多。
4.不过也不是全部都是按照谋反罪处理,没这么严重。根据大明律,铠甲算禁品,这个很严重。至于弓弩则不然,但是这里有个很奇怪的逻辑。朱元璋认为,弓弩不是禁物,但算军器。军户把武器保存在家里,形同私物。而如果平民也有,那就假定是偷的,按盗窃论。
5.而且当了清代,有火枪火炮了,依旧准许持有鸟枪而不准有铠甲: 《清世祖实录》顺治六年三月甲申:“谕兵部:曩因民间有火炮甲胄、弓箭刀枪、马匹,虑为贼资,戕害小民,故行禁止。近闻民无兵器,不能御侮,贼反得利,良民受其荼毒。今思炮与甲胄两者原非民间宜有,仍照旧严禁。其三眼枪、鸟枪、弓箭刀、枪马匹等项,悉听民间存留,不得禁止。”如果从这点来看,好像是铠甲和火炮是一个地位的意义,足以见得中国古代的盔甲的作用。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