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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胄不属于杀伤性武器,在古代私藏甲胄为何是重罪?
甲胄,铠甲,私藏甲胄不属于杀伤性武器,在古代私藏甲胄为何是重罪?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甲胄不属于杀伤性武器,在古代私藏甲胄为何是重罪?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和甲胄属不属于杀伤性武器没有关系。而是一个普通人拥有甲胄所代表本身的性质问题。
在很多朝代民间是禁止兵器的,但也没有那么严格。
一是因为很多刀具属于生产工具,想完全禁绝是不可能的。二是因为刀具的得到还是比较容易的。有一个能打锄头的铁匠能打菜刀铁锹,他就能打造出来,可以用于阵仗杀敌的刀具。
所以很多朝代虽然从铁的源头来控制,但是对于私人携带刀具还是屡禁不止,比如大家熟悉的水浒传说的就是宋朝为什么都要带朴刀,接上一个杆儿就能变大到变长武器,拿下一根木杆儿就是一把不太长的腰刀。
但是盔甲不一样,不要以为甲胄就是把皮子钉在一块儿,或者弄一堆铁片儿绑在一块儿就是盔甲了。
它需要很多工序,很多人配合,才能造出一副合格的盔甲。所以说一旦一个私人曾有一副盔甲,一定和官方制造单位盔甲外流有关。官方制造的盔甲等战略物资外流,这是一项很严重的事情。稍稍带着私人窝藏盔甲也会变成重罪。因为这说明官方的管理和统治出现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简单粗暴的讲就是古代生产力低下。
生产出一件甲胄,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私藏它,一是浪费国家资源。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祀就是祭祀。
戎就是打仗。
当时战事频繁。
当然是资源越多越好。
二是这玩意是打仗用的。
你私藏他它是想要造反咋滴呢?
瓜田李下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是有句话说:“一甲顶三弩,三甲进地府”吗?这个甲就是指的甲胄这些防御行极强的铠甲。古代禁甲不禁兵,而现代禁兵不禁甲,这个说法提出来的时候,大家都笑言不假,可是仔细想想,其实这两件事情真的不能混为一谈。在当今,管制刀具是受到管控,但是那个管控力度相比古代对甲胄的管控力度根本就不是一个数量级上的。
管制刀具这玩意儿,正常来说你放在自己家里是不触犯法律的,只有未经许可带到公共场所才算违法,而且这个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也相当轻,一般都是没收加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会面临十日以下的拘留,情节较轻的或许批评教育一下也就完事了。如果到了古代情况就不一样了,对甲胄的严格管控横亘了中国整个封建时期,从秦汉到隋唐再到明清,私藏甲胄都是一条谁碰谁死的高压线。
人类的历史就是战争的历史,而在战争中,攻与防就是一部相爱相杀的历史。在战场上最常见的杀人利器就是刀剑了,在中国历史上也出现过很多知名的宝剑,如至今都闪烁着寒芒的越王勾践剑,据说这把躺在地下两千多年的宝剑在出土时仍然光亮如新。当然有矛就有盾,在历史上也有着众多出名的甲胄,如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时所烧的藤甲兵,也有锁子甲,西汉玄甲等,这种造型精美,防御力也十分出色的甲胄。
但是在古代有个十分奇特的现象,那就是几乎每个封建王朝都可允许他的子民们携带刀剑等杀伤性武器,而要是他们胆敢私藏铠胄的的话,少则被发配边疆修修长城,打打蛮夷,重则被灭族。私藏铠胄被判重罪比较出名的一个例子就是西汉时的周亚夫在年老之时,他的儿子出于孝顺,想着老爹当年纵横沙场是多么多么的威风,在死后也应该与他最信赖的甲胄为伴。
于是私自给他老爹打造了五百副甲胄,给他老爹陪葬。但很不幸,这件事暴露了。于是这个很简单的一件事被少数有心人利用了起来,他们给皇帝打小报告说,周亚夫要谋反,家里私自放了几百幅甲胄。于是周亚夫被立即逮捕下狱。在廷尉审判他的时候,他说只不过是儿子想尽孝心,等自己死了之后烧给自己的。然后廷尉说了句,你在地上不造反,那总会在地下造反吧。听到这句话的周亚夫没过多久,就吐血而亡。可见私藏铠甲在古代是多么重大的罪。
刀是生产工具
在古代一般不会禁用刀剑,从清明上河图上就可以看出一些行人都是随时戴着刀剑、弓弩在身上的。其实这也和华夏民族尚武的精神有关,华夏民族从最开始的中原寸土之地一路打杀最后完成了对东亚最适宜耕种的地带的占领,所以华夏民族的血脉中一直就流淌尚武精神,这种精神的外在表现就是男人留着胡须,蓄着长发,手中还要拿着宝剑。
在加上当时的生态环境好,经常有许多体格庞大的猛兽出没,人们出于自我防卫的需要在家里存放几把兵器也是被政府所容忍的事。再加上宝剑这种东西,如果不用还可以当作装饰品放在家中观赏,所以民众留存刀剑等武器也是可以的。
除此之外,古时候的很多人都习惯佩剑,不论是文人还是武人,佩剑的目的不是为了当作武器,而是把长剑当成是一种装饰品。尤其是一些自认为自己是君子的人,他们更喜欢佩长剑,因为长剑在古代寓意的就是如同君子一般的武器,也是百兵之君。
铠胄的防御力太强,流通于民间会成为不稳定因素
铠甲,乃历朝军国重器。 唯有朝廷武库才可储备,历代皆严禁官民私制、转卖。违者皆以谋逆论处。而谋逆罪最轻则杀头,稍重则灭族,罪若坐实,史上被灭三族六族者,亦屡见不鲜也!
铠甲制作之繁杂,打制之耗时费力,非有国家力量则不可及也。古人受制于冶炼落后,民间亦无可能集中资源大规模制铠甲。 如宋代之"步人甲",计有精铁甲叶一千八百六十余片,生铁经千百次锻打而成精铁,即今日之钢。再用革带麻绳将甲叶叠压串连,编织而成铠甲。又按枪矛、刀盾、弓弩等兵种不同,铠甲形制亦略有不同。计甲重则在40~70斤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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