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分手三个月了,该怎么熬?每天整夜的失眠,整夜的喝多,哭到崩溃?
的人,自己的,你的分手三个月了,该怎么熬?每天整夜的失眠,整夜的喝多,哭到崩溃?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分手三个月了,该怎么熬?每天整夜的失眠,整夜的喝多,哭到崩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要摆正自己的心态,然后让自己忙起来,所有的不适感都是太闲,你可以去学一门你喜欢的东西,这样你就会发现充实自己是最好的投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想清楚一个问题,挡在你们之前的主要困难能否克服?
如果能,那就去挽回吧!
祝你成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坚持住。
人刚开始都是把依赖建立在外界他人身上的,好比吃饭依靠食物,失去了自然会痛苦,也可以理解。这时该如何面对?
首先,正视现实。造化弄人,分手已成,只有痛定思痛,让时间来慢慢安抚,但醉酒是不可取的,那样会加重和延长痛苦期,还可能形成恶性循环,无法解脱。既然你感觉但不对,那么就坦然面对你的痛,可以哭出来,也可以找人倾诉,道但不要喝酒,做自己能做的事,也可以写出来你痛苦,找到原因也写出来,自己不优秀,对方太狠心,情况变化,现实无情等等,问题能写出来,就已经解决了一半,勇敢面对这是第一步。
其次,转移注意力。如果一时找不到答案,也不必太伤心,可以去旅游,散心,或者写成小说,诗歌,转移注意力,可以找朋友聊聊,也可以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游戏,打牌,但不能喝酒,麻醉理智的事不要干。回到家,该哭时就哭,哭完了,可以干家务活,拖地等,总之让自己忙起来。
第三,等一段时间后,重新审视你们之间的过往,找到其中的原因,化悲痛为力量,努力奋斗。是自己不够优秀,还是对方见异思迁,或者是欺骗。人生在世,谁都会犯错,把原因从别人身上移开,树立一个坚定信念,生活主要是自己造成的,环境无法改变,他人无法改变,但自己可以改变,改变自己,让自己变优秀,花香蝶自来,不要悲剧重演,找到自己的优势,努力去改变,去学习。行动起来,你会慢慢利用起这种悲痛,成就自己的未来。
总之,将对生活外物的依赖认清,转移到依靠自己给自己安全感,不被自己情绪左右,正式开启自己依赖自己的人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整夜都在为他(她)失眠,为他哭到崩溃,那还有什么可以犹豫的?爬起来,擦干眼泪,去找他(她)!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没有什么不能挽回的。当然,如果他真的不适合你,他真的容不下你,也就是说你们根本不是一路人,那么,还是放下好,一厢情愿成不了姻缘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你失恋的时候,你会因为不甘心,而做出一系列正常状态下你根本不可能做的事情:
视奸
纠缠
发小论文
为自己没错的事情道歉
此时此刻的你是没有理智可言的,因为你会试尽所有方法,只为了达成一个目的:复合。
你会不断地告诉自己:忍一时之气,等到复合之后再狠狠报复对方。
很遗憾,大部分的人不会达成这个目的,因为你犯贱般的纠缠已经让对方看轻你,人性使然,他对你只有嫌弃,怎么可能想要和你复合。
而你经过这一系列操作,不仅被对方看不起,连自己的潜意识都开始看不起自己,对自己的打击巨大,就更难从痛苦中走出来。
失恋只是人生路上必经的一个小bug,必打的一个小怪兽。
大家痛苦时想要找人倾诉的心情,经历的人都知道,但是倾诉分析真的毫无用处。
我当时分手的时候也是彻夜未眠,3点的时候想要出门看日出,4、5点在外面走了很远很远,走到7点,可惜那天是阴天。我回到家,在卫生间看着自己,没化妆,不丑呀,还可以呀,转过头问我妈:“妈我挺好看的啊。”
我妈说你神经病啊。
然后自己就哭出来了。
也不停的分析这个分析那个,一想到跟对方永远分开就觉得心痛的要死掉。每天都想可以永远不醒来,可以离开这个世界。
可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在我以为我们撕破脸后对方还是会回过头来找我,而我已经根本不在意这一切了。
我在乎我的工作,我的事业,我的亲人,我的人生规划,我开始认真的享受每一件小事,我更成熟了,更坚定了。
神救自救者。
一切都只能自己挺过来,自己想方设法让自己开心,把一切的心思都用在自己身上。你跟越多人倾诉这段回忆,你就越无法摆脱,无法开心起来。
有一本书叫做《断舍离》,透过物品整理自己,了解自己心中的混沌。这本书告诉我们,没用的物品,已经不再有价值的物品,留着只会拖累自己的心情和运势。
虽然有些玄乎,但物品即如人,舍不得的垃圾堆在房间里,舍不得的人堆在心里。
不管什么事情,失去就失去了,谈什么舍不得,别一厢情愿地认为别人和你一样不舍,错过就是错过。不要奢望有裂缝的感情会跟完好无损时一样。
上一篇:新手进入金融行业都能干什么?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