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网贷平台案件分析:被执行人多为二三十岁年轻人,说明什么?
案件,借款人,被执行人网贷平台案件分析:被执行人多为二三十岁年轻人,说明什么?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网贷平台案件分析:被执行人多为二三十岁年轻人,说明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生活在这个互联网时代,面对各种诱惑,赚钱的欲望越来越强。生活节奏的加快,提前消费理念的不断深入,加上如今借钱方便,花钱容易的状态下,负债总额越积越多,当面临催收时,大部分时间和精力都用在了应对催收和拆东墙补西墙上面了,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提高收入,实际上就是偏离了问题的本质。
二三十岁的年轻人,大部分都是独生子女,享受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待遇,没有深刻体会到赚钱的辛苦,只有体会到借钱消费带来的快感。他们一般虚荣心较强,当自己的偿还能力赶不上消费能力时,又不好意思向家人坦白,于是借新债还旧债,再加上又急又乱的状态下,被他人引导以贷养贷,越养负债额越多,直到有一天再也借不到,再也还不上了为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打开电视或手机,名人,富豪,金钱,豪宅等等,充满了各个频道或网站。勤劳,节俭,朴实,平凡人的伟大几乎无人报道。
二,孩子从进小学一直到大学毕业,总以高分为荣。媒体也总以高分进行报道。人品第一,劳动观念第一,科技创新精神第一,却几乎无人提及。
三,社会上有少数人,一旦有机可乘,便不顾法律,不顾公德,不顾他人,侵占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巨额钱财,然后不辞而别。这种负面影响非同小可。
四,还有少数的人,起初也是奋发向上,凭努为逐步走上仕途。但一旦权力在手,便自觉或不自觉地被金钱等利益迷惑。本来可以造福一方,反而成了危害一方。这种人虽少数,但其负面影响却比那些失信人员的负面影响更大。
五,受以上多重因素影响,在一切向钱看的风气下,许多年轻人也想快速致富。如果缺资金,或缺技术,或缺就业途径,或缺创业门道,或缺刻苦精神,也或多遇挫折,于是,便剑走偏锋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年老人不玩手机,接受新事物慢,当然网贷年轻人是主体了,正常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说明一些年青人缺乏吃苦耐劳、脚踏实地的生活、工作精神,总想投机取巧,凭空造出楼阁,结果掉入以金钱为诱饵的还钱怪圈;当然另一部分创业青年,由于一时资金周转不畅,借一些救急,按时还清,达到双赢;因此网贷这一新事物关键看具体的人和事,怎么对待,金钱观念如何,钱是生活中用以流通办事,救急用,帮难用;一分辛劳一分收获,不要成为钱的奴隶,自已挣下,省着点花,心里舒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特点 网贷执行案逐年攀升 借贷数额普遍较小 据了解,仅二中院执行三庭2017年至2019年的1002件仲裁类执行案件中,网贷平台类案件就占15.8%。其中,2017年网贷平台案件占当年仲裁案件的4.6%;2018年网贷平台案件占当年仲裁案件的15.1%;2019年(截至10月21日)网贷平台案件占当年仲裁案件的21.7%,比重逐年升高。 二中院执行三庭法官梁立君表示,由于网贷平台面向全社会且多为移动端APP操作,因此其涉及当事人人数众多,且借贷数额普遍较小。以2019年案件为例,以仲裁为执行依据的案件共447件,申请执行标的为58亿余元。网贷平台案件97件,申请执行标的为301万余元,标的额仅占当年全部仲裁案件标的额的0.05%,案均标的为3.1万元。该97件案件中,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仅3件,标的额最小的仅1000元。案件量占比较大但标的额较小甚至是极小。 同时,在网贷执行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相对集中。近三年,二中院审理的涉及网贷平台类案件中,申请执行人仅涉及8家主体(平台或公司或通过平台出借的自然人)。而被执行人均为自然人,且80%以上无法取得联系。案件被执行人涉及年龄范围相对集中,20-30岁之间较多,且多用于个人消费。 难点 因“失联”查无财产等原因 执行完毕案件到位率偏低 此外,在二中院执行三庭办理的159件网贷平台案件中,近一半案件因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查无财产、采取信用惩戒措施等,执行完毕案件占35.2%,到位率偏低。此外,有部分网贷平台的网络仲裁裁决,因不符合新的司法解释规定被二中院依法驳回执行申请,此类案件占仲裁类案件的0.7%。 2017年8月24日,借款人高某与某平台在线签订借款协议。根据《借款协议》的约定,被申请人通过该平台借得款项2万元,借款日期为2017年8月24日至2019年8月25日,分24期归还。由于高某连续逾期未按时还款,为避免出借人的损失,该平台于2018年1月24日将该笔借款项目借款转让给某资产管理公司。截至2018年4月24日,某资产受让公司共受让借款本金16950.36元及应付利息552.71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高某向二中院主张其身份证系出借给其朋友使用,实际借款并非其本人,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 二中院认为,该案借款协议由被执行人高某签订,其虽主张其身份证系出借给其朋友使用,实际借款并非其本人,但未提供相应证据证明,亦无证据证明其系被胁迫、欺诈情况下签订合同。高某应依法承担此案生效仲裁裁决书确认的债务。法院查询、冻结其银行账户,并对高某限制其高消费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惩戒 被法院采取信用惩戒措施 近80%被执行人成老赖 “执行中,有的被执行人系出于友情或爱情而出借身份信息用于网贷,与真实借款人关系恶化后,又未能及时解决网贷问题,从而引发债务问题。”梁立君表示,此类案件在执行案件中极为常见。之所以会这样,一方面是被执行人本身未能充分考虑身份信息出借后果;另一方面,网贷平台对身份信息核实缺少监管,也从侧面加重了这种情况的出现。 此外,格式化电子借款合同本身存在不足或借贷人忽视其中争议解决条款;平台借贷存在将居间服务费计入借款本金、骚扰、欺骗甚至威胁的违规行为;网贷平台自身风险控制制度不完善;借款人诚信缺失,面对执行案件选择逃避等也是此类案件高发的原因。 “二中院执行三庭近三年的159件网贷案件中,近80%的案件被执行人被采取信用惩戒措施,被限制高消费或者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中,有20%的案件因借款人迫于信用惩戒压力而被动履行。”梁立君称。 此外,梁立君建议网贷企业要合法经营。坚决杜绝砍头息、非法催收等涉嫌套路贷行为;明确争议解决条款,将涉及借款人诉讼权利的条款参照保险行业规范予以特别提示。“网贷借款人尤其是青年群体要培养诚信意识,养成信用消费的良好习惯,杜绝‘白借白花’等侥幸心理。”梁立君称。 提示 5种主要表现形式 认清套路贷避免入陷阱 在发布会上,梁立君介绍了目前套路贷的主要表现形式。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以各种名目诱骗借款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空白合同”,有的还要求对前述合同进行公证,为违法目的披上合法外衣。 制造资金走账流水。为制造将全部借款交给借款人的假象,将“虚高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的银行账户,制造与借款合同一致的银行流水。实际上借款人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转入银行账户的前述钱款。 单方制造违约。出借方故意设置各种违约条款、制造违约陷阱、刻意躲避还款等方式,使借款人不能依照合同还款,造成借款人违约。 恶意垒高借款金额。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虚高借款”时,由关联方为借款人偿还“虚高借款”,继而与借款人签订更高额的虚高借款合同,出借人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借款金额。 软硬兼施,恶意讨债。在借款人无力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通过暴力、胁迫、软暴力、虚假诉讼等手段索取债务。 “如在法院强执中遇到相关情况,在通过合法程序主张救济权利的同时,亦可向公安机关举报。”梁立君表示,法院在收到相关举报线索,也会依法向有关机关移送。
上一篇:春秋时期是如何从“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变成“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的?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