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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车辆夜晚高速“开锅”,交警化身“推车哥”将车推到服务区,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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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盐城:车辆夜晚高速“开锅”,交警化身“推车哥”将车推到服务区,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为交警点赞,现在交警执法的理念和之前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
条例变为法律,事实上是更加人性化了,很多轻微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再罚款,而是警告教育后放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于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应当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过去一提到交通违法处罚,大家想到的就是交警开个单子罚款。现在不罚款不仅是为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也是给轻微违章者一个改过的机会,让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变得更和谐。立法的原则就是依法、便民,《道路交通安全法》不仅让执法者的执法理念变得更加人性化,也为普通百姓带来更多的便利和高效。
为了保证道路的安全畅通,疏导车辆、纠正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是民警的“必修课”。“处罚任何一个交通违法行为都要遵循严格的执法程序。按照规定,交警在执法中要先敬礼,然后请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还要告知具体违反了哪些规定及处罚依据。处罚决定书上还会告知,被处罚人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可以进行行政复议或诉讼等内容。”
不过在十年前可不是这样。那时,遇到交通违法,一般都是交警拦下车,解释几句就罚款,在罚款单上写下金额和违章事项,一份留底、一份递给违章者,违章者掏钱直接给交警就行了。
令交警们欣慰的是,车辆虽然越来越多,但执法的难度并没有比过去更大。“十年前你拦着一个驾驶员或者行人,他可能根本不知道自己违反了什么交通法规,现在你不用说出口,他就会自觉改正。”张熠认为,这种进步不仅仅归功于法制宣传,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违法成本的升高。
这一观点可以通过对比《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得到印证。2004年之前,对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除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外,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下驾驶证;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吊扣六个月以上十二个月以下驾驶证。现在,醉酒驾驶机动车辆的,不但要负刑事责任,驾驶证还会被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
通过前后两次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逐步加大了对一些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而公安部于2013年初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更是被人们称为“史上最严交规”。根据公安部交管局提供的数据,“最严交规”实施一年来,驾龄一年内新驾驶人引发的交通事故起数和造成死亡人数比2012年分别下降16.7%、15.1%。
“十年间交管执法的变化绝不是几句话能够概括的,这些变化每天都在每个人的身边发生。从条例到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虽然明确了社会各部门的职责,但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仍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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