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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县发生黄土崩塌灾害3人不幸遇难, 你怎么看?
陕北,自然灾害,天灾佳县发生黄土崩塌灾害3人不幸遇难,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佳县发生黄土崩塌灾害3人不幸遇难,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是对3位不幸遇难者表示哀悼及同情。痛定思痛,要研究黄土崩塌的原因何在,是天灾还是人祸?是天灾就应做好预防预警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做各种预案,防备灾难再次发生。如果是人祸,过度无节制开发,造成植被严重遭人破坏造成灾难发生,一定要追究责任,加强法规宣传,做到警钟长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认为,这个问题首先应该分清楚是天灾还是人祸。倘若是人祸,毫无疑问应该追究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责任。如果是天灾,一般难以事先预料和避免,只能靠当事者和相关机构平时加强工作责任,多留意,多观察,尽量做到防患于未然,尽可能避免灾难的发生,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损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属于不是由人为失误造成的天灾,我们能有什么特别的看法呢?自古有云:天有不测之风云,人有旦夕之祸福。象这种意外,世界各地每天都在发生。这种意外灾祸,也不仅止限与人类,动物、植物、矿物、微生物、甚至风云气候都时时时刻刻在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发生着。
人类发生的意外灾祸,一般都是指在事故中给某些人或团体或单位组织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或人员的伤亡。倘若这些事故没有造成这种伤害,就不算是什么灾祸了。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打个比方,倘若这次黄土崩塌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既没有造成人员也伤亡,也没有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仅仅是淹埋了一些花草树木,压死了几只野兽或数不清的微生物,我想人类是不会把它当回事的,也不会把它当成一种灾祸,顶多给它按个地质灾害(注意是"害″而不是"祸″,人类没损失,怎么能算"祸″呢?)的名号了事,至于被黄土崩塌后淹埋的动植物的死活,这跟人类有什么关系呢?
说了这么多,我主要想表达的是:象这种自然灾害,天天都在发生,不必大惊小怪。但我们人类也要有悲悯之心,在利用和改造大自然的时侯,不仅要考虑人类自身的利害得失,也要考虑其他物种的利害得失。
至于这次黄土崩塌的善后事宜,我觉得主要有二点要重视:
第一,防患于未然,容易造成泥土崩塌的下游地方最好不要建房子种庄稼。
第二,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尽人事,听天命。只要不是人为造成的灾祸,就节哀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新闻报道的是突发性黄土崩塌,造成了房屋倒塌四间,遇难群众3人。是属于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事件。对于不幸遇难群众,我们表示哀悼。在自然灾害发生后,佳县各有关部门都及时赶到了现场,说明当地政府在应对自然灾害方面的预案和应急措施都是做得很到位的,都把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到了第一位。在这一点上,应该为当地政府点赞。
在陕北黄土高原,人们都习惯地认为居住的都是窑洞,可能也把这次山体崩塌事故视为窑洞垮塌。实际上这就是一个误解。本人前几年曾在陕北住了几年,对当地的情况比较了解。随着中央的脱贫攻坚政策和安居工程的落实,现在全国各地人民的居住条件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陕北那种人们习惯的认为还是居住的土窑洞的情况已经早就不存在了,大部分村民也都集中搬迁到了交通要道住上了新楼房,少数还住在山顶的农户,在2012年前后,政府都实行了住房改造,全部要求搬出了土窑洞。人们根据习惯要住窑洞,也全部是新建的独立豪华砖窑,这在陕北各个县城都能见到。一个独立的砖窑院落就相当于南方的别墅小院落,造价不低于四五十万甚至上百万。陕北近几十年随着丰富的石油和煤炭资源的开发,人们的收入已经很高了,你在延安和榆林的街上,可以看到各式各样的豪华小车,比西安成都武汉的豪华小车多得多。我2013年在陕北时,看到了很多广东浙江到陕北买二手豪车的人。路上往南方拉二手豪车的大型火车一窜窜的。本人小孩是做导游的,长期跑陕北和关中环线。本人对于陕西最有发言权。
目前,随着国家的三北防护林工程和陕北的长期绿化工程初见成效,陕北已经不再是人们传统认知上的黄土高原,大家可以从卫星地图上看到,延安已经是国家命名的绿化城市,榆林的毛乌素沙漠已经是绿树成荫。所以,还把偶然的一次突发性自然灾害说成是居住条件恶劣或人为因素造成的,甚至还归罪抹黑于政府,那就是罔顾事实的瞎说和别有用心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国人口多可适合人居住的地方有限,依山而居只有多种树防止水土流失,如今国家正是脱贫致富的冲刺阶段最好能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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