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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职业放贷人借钱,本金是否可以不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本金,利息,职业跟职业放贷人借钱,本金是否可以不还?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国家有相关规定,贷款年化利率24%以内都是合法的,24%~36%借贷双方可以协商,超过36%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不管怎么样,本金都是要还的,老赖们和放高利贷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老赖永远比放贷的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就算是职业放贷人,本金也要归还,并且要按银行基准利率支付使用利息,也就是按6里支付利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对方没套路你,你必须还的,还得承担2分的利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国家有相关规定,贷款年化利率24%以内都是合法的,24%~36%借贷双方可以协商,超过36%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不管怎么样,本金都是要还的,老赖们和放高利贷的,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老赖永远比放贷的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管什么人,什么单位,只要是放高利贷,连本金都不用还,马上就没有再放高利贷的了。只要是老赖,抓进大牢,没有人不还钱。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都解决不了,还能干点什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法润金沙简要回答!
哪有那么多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无论你跟谁借了钱,包括跟职业放贷人借了钱,本金始终都是要还的!那怕职业放贷人非法放贷构成非法经营罪,其本金也会作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予以追缴没收!简要分析说明理由如下:
第一、根据《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法〔2019〕254号)中关于职业放贷人的相关规定,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就可以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民间借贷比较活跃的地方的高级人民法院或者经其授权的中级人民法院,还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认定标准。对于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均应当依法认定无效。而《合同法》第58条中明确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因此,跟职业放贷人借的钱的本金同样始终是要返还的。
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非法放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若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还涉嫌非法经营罪定罪。如果职业放贷人的行为已构成犯罪,那么其发放的资金即属于其犯罪的工具,根据《刑法》第64条的规定,应当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同样也是不可能留给贷款人的。世界上就没有不劳而获的正经道理,所以就不要去想那种“美”事了!
以上回答欢迎点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管什么人,什么单位,只要是放高利贷,连本金都不用还,马上就没有再放高利贷的了。只要是老赖,抓进大牢,没有人不还钱。这么显而易见的问题都解决不了,还能干点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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