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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脱责任,物业说他是交房后公司才成立的,对验收后毁坏的大片绿化不担责,对吗?
物业公司,开发商,物业为了推脱责任,物业说他是交房后公司才成立的,对验收后毁坏的大片绿化不担责,对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为了推脱责任,物业说他是交房后公司才成立的,对验收后毁坏的大片绿化不担责,对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说法肯定不对。
“物业说他是交房后公司才成立的,”这纯属胡说八道了。
开发商在销售房屋之前,就要先通过招标或协议的方式选聘前期物业公司。业主在与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经包含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
前期物业公司怎么可能是交房后才成立的呢?
至于绿地毁坏的担责问题,这要看开发商与前期物业公司是否办理了绿地移交手续。
一般来说,开发商要按设计规划的要求,使小区绿地达到相应的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验收后还有一般不少于1年的保修养护期。这一期间,绿地的养护均由开发商负责。
如果保修养护期满,开发商又与前期物业公司按照《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小区绿地移交于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和养护,那么再出现大片绿化被毁坏的情况,自然应由该物业担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该物业公司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其次,物业公司称其是小区交房后成立的说法明显不合常理,以及商品房预售行政审批流程。开发商在住宅小区取得预售许可证前,就要依法开展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前告知买受人。也就是说在购房者买房前,已经确定了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那么该物业公司最起码是开发商前期物业招投标以前就成立公司了。如该物业公司是小区交房后成立的,那它是无权参与该小区物业管理的。
再次,验收后小区绿化大面积损坏,该物业公司肯定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般物业服务合同都约定了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环境绿化维护和管理的义务,不管是因为绿化维保不当造成的大面积损坏,还是第三人故意破损,物业公司都有管理责任。
最后,遇到该情况可与物业公司就事实,依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物业法律法规进行有理有据的沟通。如未能有效解决,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园林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反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物业公司这个说法不正确。
1,前期物业服务机构,是在开发区办理预售许可证的时候,就要确定的。虽然这是需要竞标开标的,好不隐瞒的说,都是作假的,或者说,都是开发商想给谁就给谁。评标机构基本上都是给钱就办事的。
2.验收后被破坏。首先是物业公司的责任,从合同关系也是物业管理不到位。物业公司是主体责任。
3.如何办?建议业主委员会提出诉讼。如果没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个人也可以提出诉讼。如果觉得这个周期长,可以直接打12345投诉,解决起来更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前期物业招投标,中标物业进驻,前期绿化有开发公司按照标准配置,维保期1-2年;维保期间物业有监督职责;且物业费中包含绿化养护,那绿化养护的记录,计划,是否合理,是否完成?
可向相关物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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