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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梯房安装电梯以后会普及吗?
电梯,多层,行为楼梯房安装电梯以后会普及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楼梯房安装电梯以后会普及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会,住房是人们的生活必须品,但需求各有千秋,不是人人都想要住带有电梯的房子,是根据自己的需求去购买的,想住电梯的可以去住带有电梯的房子,想住步梯房的可以去买没有电梯的房子,买卖是不能强求的,楼体房是已建好的房子,加装不但会造成房屋质量损坏的风险,而且还要承担侵犯他人物权上的法律责任既侵权赔偿责任。所以,既有商品多层步梯房加梯是不可能会普及的。
其实加梯是一种物权相邻关系的诉求怎么处理问题,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以毗邻关系人生产生活方便为处理原则,但是有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从其规定(或约定),无法法律规定的或约定的,以自然、习惯为处理原则。
既有商品多层步梯房本身就是一个产权明晰的、是经政府确认的私有物权房,同时通过买卖形成的一种有秩序的房产,所以擅自加梯是破坏公序良俗的不良行为!加梯是加梯人的一种毗邻关系请求权,毗邻请求权一般是以自然、与习惯为由,请求毗邻关系人要求相邻物权人通过“容忍”让权让利来实现其物权权益的延伸。商品步梯房的通行方式是通过买卖登记确权法定的,是依法建造的事实,是加梯人自愿明知购买的事实,电梯显然不是加梯人长期使用的生活自然习惯、突然有于毗邻物权关系人限制物权不让使用造成了加梯人的生活困难,步梯房是加梯人自己通过买卖、法定认可的居住生活环境,所以加梯人请求正当加梯理由显然是不成立的。
在商品多层住房加梯要尊重的四个法律事实:一是依法建造的事实;二是依法登记确权的事实;三是通过自愿买卖合法取得财产标的物的事实;四是业主之间的管理关系是以步梯房的共同物业管理事项建立起来的物业管理基础法律关系的事实;所以商品多层住房是有约定的法定事实。
加梯本是一种民事协商行为,其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也要受公序良俗的原则性约束。违法与犯罪的共同点就是违反法律对其行为的规定,既加梯行为不得妨害利益关系的合法权益,这是法律的规定!
一是擅自加梯不符合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
二是擅自加梯扰乱了以多层住房方式定价的市场经济房地产销售规则,其行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三是擅自加梯破坏了以多层步梯房方式建立起来的物业管理关系、其行为不符合公序良俗。
四是错层入户打断圈梁(危及房屋安全)及占用门洞出入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区域的行为、降低了业主对房屋的适用要求,其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
五是加梯占地无规划使用许可(或有规划许可但与土地使用主体不符),其行为也不是符合法律的规定。
……
总其观点,商品多层步梯房擅自加梯是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如果达到刑法规定的量刑标准应该也是一种犯罪的行为。所以,商品多层步梯房是不可能会普及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是不会的,为什么这样说呢?虽然有一部分确切的说只是很少一部分楼梯房安装了电梯,即使是安装了电梯也是前提条件的。
什么样的条件下才能安装电梯,一首先是政府给予批准小区居民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二是在上面的基础上还要有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才能安装电梯,那就是楼房的质量包括楼房整体的框架结构适不适合安装这个电梯,如果真的各方面不符合安装电梯的要求,即使第一个通过也是无用的。
大部分人还是希望可以安装电梯的,尤其是年龄大一些的老人他们又不可能把房子换掉的是最希望加装电梯的,根据目前国家的惠民政策还是比较鼓励安装电梯的。不可否认的是会有很多地方或者有更多的小区安装电梯,但是有些危楼和质量不适合装电梯的楼房就不会再考虑范围之内了,毕竟一切先以安全为主嘛!
所以总结下来,会有楼梯房安装电梯而且会越来越多,但是说到普及可能不太可能因地制宜所有的楼房不能都符合安电梯的条件。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会普及保存较好楼梯房会象文物一样记入我国建筑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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