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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老去世,大哥过继到别人家,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的大哥还可以继承遗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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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二老去世,大哥过继到别人家,没有尽到赡养老人的责任的大哥还可以继承遗产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像这个问题,如果大哥过继给别人了,它仍然也是为生父母尽孝道。做赡养义务了。这兄弟之间就可以商量着来嘛。他也做赡养义务了。这就没有理由不给人家分财产。就这个事都没必要起冲突,兄弟之间一商量什么事儿都好办。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人为了争财产不顾及亲情有必要吗?亲情用钱买来了吗?没有了亲情,你有再多的钱又有何用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哥既然已经过继给别人了,自然没义务赡养老人同时也没权利继承老人的遗产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哥过继给别人,是你父母的错,但你大哥也不会记上你家产,但记恨你们无情无义,没有朋友情和朋友情,别把你的恶心,想到别人身上,你父母有千万和万百,还是有皇位,看你也是个穷鬼和无情的人,象你这种人老天打雷为什么不把你打死,报应会到你身上,很快你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看看收养法就知道了,过继以后与亲生父母已经没有多大关系了。他能继承的只能是养父母的遗产。除非亲生父母有遗嘱指定分给他。否则他无继承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哥过继与他人,大哥的赡养生父母义务和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是否还存在,我认为应依据当初过继协议来确定。
过继协议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或强行性规定,应具有法律效力。协议约定过继之后,不再与生父母发生关系的,可以按照收养事实处理;协议约定过继之后,仍应对亲生父母承担赡养义务,仍有权继承亲生父母之财产的,应当认定过继之后,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
承认协议效力就是尊重民俗,妥善处理纠纷。如果过继协议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要结合过继子女与生父母之间是否存在扶养事实来认定。过继是一种民间说法,法律上可称之为继子女或养子女。关于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亲生父母关系,《婚姻法》、《继承法》等法律都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发生过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的继承纠纷,故有必要对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作出合理的界定,大哥能否继承亲生父母遗产,就要界定他与继父母双方之间的关系:
一、大哥过继发生的时间在《收养法》之前,且双方存在扶养关系,双方互有继承权,与亲生父母的赡养义务和继承权利相应取消。
二、大哥过继在《收养法》之前与继父母没有抚养关系,或过继在《收养法》之后但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不属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的义务和权利则不取消。
三、大哥对亲生父母有遗产继承权的前提下,具体还可对照《继承法》十三条 内容“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过继给别人家的孩子,对亲生父母已经不存在扶养责任和继承权。除非生父母有指定继承人赠予,否则过继给他人的孩子根据继承法规定没有继承权。或者是他做到了赡养义务的人才有继承权。过继出去的孩子根据继承法规定继承的是收养人的财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过继不是法律用语。通常过继后能否继承亲生父母的财产,主要看是否和过继后的父母有抚育关系,如和过继后的养父母有抚育关系,那么就不再和亲生父母存有权利义务关系。自然不能再继承亲生父母的财产,除非亲生父母有遗嘱,指定了过继子女的遗产继承。但是,如系亲生父母抚育长大后,过继给养父母,为养父母送老养终,那么该亲生子女有权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结合本题,如由于过继子自身有赡养养父母的责任或其他合情之理由,而未能对亲生父母尽到赡养义务,那么过继子女适当继承亲生父母财产,作为尽赡养责任的子女,应多分得遗产,或分得主要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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