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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谁所得?
附着物,承租人,地上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谁所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谁所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谁家的地归谁所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这位先生好!所提问题我理解不一定准确,愿与你交流。 这里有两个概念要明确,①,一是这块地,使用权,受益权,包括流转等等权利是你合法利用吗。 ②,二是附着物有动产,不动产等类。 ③, 我国“民法总则”,“物权法”对地上附着物有比较规范的界定与说明。 由此:如果你所言之地是你依合同,契约形式承包或是流转取得,要视具体以合同,契约约定看了。 如果你所言之地,取得形式在法律上有“故”,所言附着物就另有意思了。 你所提问题,不严谨,仅从字面不能判明这块地与你的法律权属关系。若不明,可私信。@半月谈新媒体 @新农村纪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归附着物所有人所得,简单说,征收前,附着物属于谁,补偿款就属于谁!可以关注私信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0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2条第2款中规定:“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青苗补偿费归实际投入人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归附着物所有人所有。”
二、具体分析
由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在土地征收的过程中,地上附着物补偿款是归附着物所有者的。在具体实践中,又分两种情况:(1)地上附着物是土地承包人自己建设或种植的。这种情况下,地上附着物补偿款直接归承包人。(2)地上附着物不是土地承包人自己建设或种植的。承包方已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给第三人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遇到土地征收,原承包人与承租人、转包人常会因为附着物补偿归属产生纠纷。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此时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应当归创造附着物的人所有。比如,地上农作物是承租人种植的,该部分的补偿款就归承租人所有。地上简易看守房是发包人建设的,该部分的补偿款就归发包人所有。
因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属产生的纠纷,法院在审判中也是根据附着物产生的时间,划分补偿款的。如果应属于承租人的补偿款发放给了承包人,承租人可以主张不当得利返还。比如,在张永定与张亚林不当得利纠纷案件中,就是因为征收方将承租人种植的玉米的相应补偿款发放给了承包人。法院认为,被征用土地在丈量时生长的玉米系承租人种植,相应的补偿款应归承租人所有,承包人领取补偿后占有的行为,没有合法依据,属不当得利,应向承租人返还补偿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2018年开始,拆迁补偿范围将不仅限于农村房屋,将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方面,农民的固定财产:农房以及房屋内的装修。 另一方面,其他财产:地上附着物补偿比如农民的果园菜园,或者水井厕所等。
我们国家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村委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是村民的代表,所以,征收土地首先要与村委会(或村民小组)签订一份征地补偿安置协议,这个协议总体约定本次征地的位置、面积,征地拆迁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的总额,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安置方式,补偿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交地时间等关键内容。
所以说只要附着物是你的,补偿款也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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